导语7月28日,随着《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揭开神秘面纱。新规明确私家车符合条件可以转化为网约车,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没有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最新报道 +网友评论 ."";7月28日下午3时,随着《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方案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获得明确。[详情]
28日,酝酿近2年、修改近10个月的网约车新政终于出炉,诸多博弈点尘埃落定。比如网约车的定价机制,新政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酝酿两年,修改数月,出租车新政最终出炉,网约车获得“合法身份”,这是各界意料之中的结果。新政最大的受益者,除了网约车平台、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还有选择网约车出行的普通乘客,和整个社会经济。
备受关注的出租车改革方案28日正式出台,除对传统出租车管理运营进行改革之外,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网约车的合法身份得以确定。
28日公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提出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据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介绍,出租汽车的管理是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各个城市的规模、公交发展水平、拥堵情况等等千差万别。
经过长达9个月的修改期,《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今日终于“靴子落地”。
服务社不收份子钱,入社驾驶员每月只需要缴纳50元服务费,便可享受发票管理、车辆商业保险、线上代缴税金等服务。
今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 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 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