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1月4日,省委十届二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这既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湖南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宣言。从今日起,湖南日报将连续推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系列评论。
+最新报道 +网友评论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准则》、《条例》以责任主体为抓手,建立健全了由党中央统一领导的,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在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三大作风之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不懈把落实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近日出台的《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对标中央要求,同样把这一“武器”摆到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位置。
突出问题导向,是贯穿《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的一大显著特点,体现了省委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新起点的坚强决心。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拥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明确习近平同志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这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把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宣传阐释到位,督促落实到位。要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和学习省委的《意见》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