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靖边:毁林开发遭处理后继续违法

2016-01-27 09:34 [来源:中国网] [责编: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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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靖边县13起违规占用林地案有了最新进展,因对占用林地负有责任,榆林9人被处理,其中包括靖边县一名副县长、一名县长助理,榆林市国土局一名副局长。

  靖边县榆林炼油厂东面的26栋违法建筑

  榆林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分管林业工作的靖边县副县长刘波诫勉谈话,给予分管土地工作的靖边县县长助理桑学义行政警告处分,对把关不严的榆林市国土局副局长姜良鼎给予诫勉谈话。

  榆林市国土局纪检组给予靖边县国土局局长崔琳品行政警告,给予榆林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科员屈斌行政警告。

  靖边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靖边县林业局局长蒋勇行政警告,给予时任靖边县红墩界镇镇长贺秉政行政警告,给予靖边县红墩界镇圪洞河村村支书、村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然而,看似严重的处罚,并没有引起重视,还有更加明目张胆的毁林违法行为。日前,记者接到靖边县群众反映,称该县信用社支行行长贺某在利益驱动下毁林地80余亩,并在毁掉的林地上大肆建起了加油站、宾馆和洗浴中心,甚至建起了商品房。记者随即前往靖边县调查采访。

  村民:没有任何手续毁林搞开发

  张家畔镇寨山村村民张平反映:“从前这里是树木茂密的森林,也是河滨大道西侧的国有林场,原来属于靖边林业局沙石卯林场。贺某在未经政府任何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侵占国有林地共80余亩,毁林后违法建成了加油站、宾馆、洗浴中心,如今又在靖边炼油厂东边毁林30多亩搞开发。”

  那么国有林地上如何搞起了房地产?如何建起了加油站、宾馆、洗浴中心呢?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这里原先是国有万亩林地,如今树林让贺某给毁掉了,已经建好的有加油站、宾馆和洗浴中心已经营业,如今又在靖边炼油厂东边违规建住宅26栋,占地有30多亩。”

  附近的寨山村村民向记者反映,从2009年11月开始,贺某搞的这些建筑物都没有任何手续:“这些违法建筑都没有经过县国土局、林业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审批,都是违法建筑。”

  就村民反映的问题,记者赶往靖边县规划局。该局工会主席告诉记者说:“寨山村的加油站、违化品仓库宾馆和炼油厂的20多栋住宅,都没有经过规划局审批。”随后,该局规划股的张股长也表示:“群众反映的30亩林地没有审批手续,加油站、宾馆这两块土地也没有在规划局办理过相关手续。”

  为什么毁林开发搞建设的违法行为能够持续如此之久?靖边县多名群众举报反映,不断上访,要求查处毁林搞开发的违法行为,但一直没有被查过。

  一纸租赁合同 20亩国有林地尽毁

  统万停车场的《租地合同》

  靖边县国土局执法档案显示:2007年1月18日,靖边县林业局沙石峁林场和统万停车场签订了《租地合同》:甲方是靖边县林业局沙石峁林场,乙方是统万停车场。双方约定,沙石峁林场将20亩林业草地使用权租赁给统万停车场用于建设停车场,统万停车场“在场地上建厂、建站等一切经营行为”沙石峁林场不得干涉。

  有了这纸《租地合同》后,统万公司开始大肆毁林开发建设。2010年4月,统万公司开始大肆侵占靖边县万亩国有林地,违法开工建设河东加油站。

  2010年5月,靖边县经济发展局以通知的形式对“靖边县统万大型停车场项目”备案。项目备案确认书显示:统万公司将在靖边县张家畔新庄村李家梁村小组(玉林炼油厂对面),新建300个运输车辆停放点、6层商务酒店一栋、加油站一处,占地80亩,总投资2137。82万元。

  2011年靖边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发现统万公司违规开建河东加油站,“该加油站于2010年5月未经依法审批,违法占用靖边县国营沙石峁林场位于河东迎宾大道西侧的国营林场6050平方米(折合9。075亩),用于修建靖边县石油公司加油站”。

  2010年10月,统万公司又开始对加油站进行施工和剩余场地进行了硬化,修建樱花场地。经过靖边县国土监察大队现场勘察,统万公司“共占地6050平方米(折合9。075亩)”

  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记者调查发现,仅2011年,靖边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就下达了十余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靖边县政府关于河东加油站违规建设的会议纪要

  2012年2月13日,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河东违规建设加油站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显示,专项会议认为:“河东加油站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工建设,特别在县住建监察大队、国土监察大队多次依法督查停止建设,其业主目无法律,强行建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督办,如期落实“业主限期拆除”,河东加油站属违章建筑,各相关部门不得验收。县商务局、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任何经营手续。

  靖边县国土资源局限期拆除通知书

  2012年2月22日,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再次下发《靖边县国土资源局限期自拆通知书》:“经查实,靖边县石油公司河东加油站于2010年4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国营沙石峁林场林地修建加油站,占地面积6050平方米,逾期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监管不力 数遭举报违建不停

  2014年9月,就在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针对靖边县林地违法案巡视时,贺某等人又在靖边炼油厂东墙推倒了30亩林业局沙石卯林场林地大肆违建,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多次下文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都无法制止其违法施工。

  随后,记者来到靖边县林业局,靖边县林业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南环路加气站这个项目群众反映是贺小宏搞的,他在我们林业局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我们县上领导几次检查工作时也曾多次督促林业局核查情况,你们还是去县政府了解吧”。

  2016年1月4日,县国土执法大队一张姓副大队长告诉记者:“这两起土地违法我们都处罚过,都已经结案了。”

  截至记者发稿时,靖边县国土局就靖边炼油厂东邻违法占用林地30亩搞开发的问题的处理情况,未作回复。

  本社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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