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日前经调整后再次公布。调整后的立法规划一、二类项目从原有的68件增至102件,实际增加了制定能源法、房地产税法,编纂民法典等34件项目。
据了解,调整前的立法规划共列入3类立法项目。其中,第一类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47件,第二类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21件,一、二类共计68件;第三类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不列具体法律名称。调整后,一类项目增至76件,二类项目增至26件,共计102件,实际增加34件,其中6件为原立法规划第三类项目。■据新华社
责编:戴瑶霖
来源:三湘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