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独家庭扶助金每月增至500元

2015-05-08 15:14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李洁] [责编:万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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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 北京市进一步加大对失独家庭以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扶助力度。从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领取的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20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500元。

市卫计委等五部门5月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通知中除提高经济扶助标准外,还明确,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纳入优先配租、配售范围。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在就医方面,各区县将制定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就医方便措施,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发生危急重病时,各区县区域医疗中心及以下医疗机构,应优先安排接诊。对于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就诊的60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根据病情需要在医联体内应优先安排层级转诊。

同时,根据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还可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此外,为保障独生子女家庭利益,北京市将研究建立覆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综合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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