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1月5日电(记者陈斌华 王笛)台湾法务部门“矫正署”根据医疗鉴定小组报告,以“在监不能为适当医治”为由,核准因贪腐在台中监狱服刑的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保外医治一个月。陈水扁预定于当天下午返家疗养,但病况稳定后仍须回监服刑。
陈水扁因龙潭购地弊案、陈敏薰卖官案受贿、元大金并购复华金受贿等案,被合并判刑20年,迄今在监狱服刑6年有余。现年64岁的陈水扁近年来身体恶化,申请保外就医。台湾当局有关部门于2014年12月重新组建医疗鉴定小组,对其身体状况进行评估。该小组于当月30日提出鉴定报告,认定陈水扁进行性神经功能退化、睡眠呼吸暂止、漏尿等症状加重,控制不好有随时致死危险,且不能排除自杀风险,在监狱内接受治疗无法达到疗效,建议让其保外就医,居家疗养。台中监狱次日根据这份报告,在完成初步审查后函报“矫正署”。
“矫正署”5日上午召开审查小组会议,认定陈水扁病况确有恶化,符合“监狱行刑法”第58条“在监不能为适当医治”事由,核准他保外医治一个月,同时强调,“保外医治系属以医疗为前提的暂时性释放”,陈水扁病况稳定后,仍须回监服刑,其在外日数不计入刑期。期间,台中监狱将派人“切实察看,做成文字与照片记录,以为日后准驳展延保外医治期间之参考”。
陈水扁亲属现已前往台中监狱办理手续。相关手续完成后,陈水扁预定于5日下午返回高雄家中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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