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贡儿珍同志的广州市副市长职务;
免去汤抗美同志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黄荣康同志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欧阳知同志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连广同志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邝振标同志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黄周海同志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兆宏同志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张永良同志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彭孟柬同志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其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杰锋同志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廷贵同志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绍康同志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奖勤同志为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伟成同志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湧同志为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梁醒虾同志的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赵军明同志为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任命马正勇同志为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
任命彭高峰同志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主任;
任命侯永铨同志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任命肖振宇同志为广州市商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怡霓同志为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黄洁峰同志为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周建军同志为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任命杨承志同志为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局长;
免去庄毅同志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志柱同志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宏同志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郭小玲同志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龚麒天同志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彭盎同志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编:蒋俊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