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几乎人人离不开一只防晒霜。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 18 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16 家企业生产的 18 批次防晒产品不合格。
通报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
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源集萃护理系列美白防晒乳 SPF25;
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碟美蔻防晒隔离蜜 SPF30(柏诗春天防晒隔离蜜 SPF30);
深圳市宝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露防晒润肤露 SPF15;
广州市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莱仕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瑞雨丽 · 莱仕防晒霜 SPF35;
广州市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彩琳男士劲爽保湿防晒露 SPF30+PA+++;
汕头市雪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邦顿男士美白防晒乳 SPF30+PA+++;
广州好季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白隔离防晒霜 SPF30+;
广州市尊爱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尊爱防晒霜 SPF30(清透水感喷雾型);
广州市美驰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揭阳市嘉胜日用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欧贝斯美白防晒组合:美白防晒露 SPF20+ 晒后修护凝露;
广州联颖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子卬(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 BOSSDUN.MEN® 波斯顿净白隔离防晒乳 SPF30;
广州采词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词防晒霜(喷雾型)和肤姿美防晒霜(喷雾型);
广州元美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九美仟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九美子隔离乳 SPF25(升级版)和九美子隔离乳 SPF25 修颜饰底(升级版);
上海沁语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艾霏 • 莱婷秀缘防晒乳 SPF30;
上海彤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新竹颜防晒乳 SPF30/PA++;
妮维雅(上海 ) 有限公司生产的妮维雅 ® 防晒隔离润肤露 + 洗面奶;
上海锦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甄甄(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恣怡素颜密集舒缓面膜。
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标示为广州市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莱仕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瑞雨丽 · 莱仕防晒霜 SPF35,广州元美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九美仟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九美子隔离乳 SPF25(升级版)和九美子隔离乳 SPF25 修颜饰底(升级版),上海沁语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艾霏 · 莱婷秀缘防晒乳 SPF30,妮维雅(上海 ) 有限公司生产的妮维雅 ® 防晒隔离润肤露 + 洗面奶等相关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这 18 批次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应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以及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潇湘晨报记者 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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