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正式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此次公布的《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明确申领条件为: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申请人参加北京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提出要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目前,沪津穗深等城市已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另有超过10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与国务院相衔接改革意见,提出需要出台积分落户政策。北京市政府将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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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