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0日讯 记者今日从长沙市环保局获悉,10月份长沙空气质量指数AQI 范围33-156,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率上升19.4个百分点。其中有8天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O3(臭氧),16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3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空气质量状况为优4天,良好13天,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1天。
臭氧污染不容小觑
与“张牙舞爪”的雾霾相比,臭氧要“低调”得多,悄悄“隐藏”在万里晴空中,公众乃至环保部门对无色无味的臭氧污染容易“掉以轻心”。
走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我们有时会觉得空气带点浅棕色,还伴随着辛辣刺激的味道,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光化学烟雾,臭氧则是里面最主要的成分之一。8月份全省14市州空气质量由于臭氧月均浓度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上升57.2%,湖南6个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
臭氧几乎能与任何生物组织反应,对呼吸道的破坏性很强。臭氧也会刺激眼睛,使视觉敏感度和视力降低;它还会破坏皮肤中的维生素E,让皮肤长皱纹、黑斑;当臭氧浓度在200微克/立方米以上时,会损害中枢神经系统,让人头痛、胸痛、思维能力下降。此外,臭氧会阻碍血液输氧功能,造成组织缺氧;使甲状腺功能受损、骨骼钙化。
省环保厅专家表示,目前减少地面臭氧污染的措施主要是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控制氮氧化物排放。其中,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机动车尾气、加油站、油漆挥发、涂料以及工业生产排放。因此,加强对城区机动车特别高排放机动车的管理,能有效减少臭氧污染。
浏阳河两断面水质不达标
10月份湘江长沙段昭山、猴子石、三汊矶、乔口断面水质为Ⅱ类,水质为优,均符合或优于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与上月相比,三汊矶、乔口断面水质由Ⅲ类升至Ⅱ类,昭山、猴子石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浏阳河长沙段梨断面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符合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黑石渡、三角洲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水质重度污染,不符合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超标项目为氨氮。
1-10月份,湘江长沙段、浏阳河长沙段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分别为93.3%和67.5%,市区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为78.9%,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记者 李国平
责编:戴瑶霖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