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城乡教育经费保障有益教育公平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赵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不低于定额标准给予补助;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进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本次会议的决定,无疑令“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关于推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更加具体可见,清晰可感。决定如果得以如期贯彻落实,也将使五年前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的相关规划得以提前变为现实。公益性与普惠性的教育,将惠及民生,造福未来,彰显政府的责任意识与担当。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实现“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是深化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迈出的新步伐。这不仅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体现。改革的深入,政策的跟进,基本教育服务体系的保障,既提高了民生福利,也提升了城镇化的质量。亦因此,农村的儿童将不再无奈地在教育福利与和父母团聚之间只能二选一,人伦亲情少了制度的磕绊隔阂,社会和谐、进步的空间也将由此打开。

    而对于城市市民,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统一,更如一缕阳光,普照到城市里以往常被忽视的角落。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性认为城市人获得的教育资源与公共服务要远优于乡村,这在整体上或许是一个事实,但因此在教育帮扶政策乃至民间教育资助项目上,一味偏向乡村,对于城市的贫困家庭显然也有失公平。例如“两免一补”的政策原本是只针对农村贫困家庭的资助政策,而数据显示,城市至少也有五千万贫困人口,他们的家庭则因“城乡”之别,无缘享受政策阳光的温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城市的贫困人口则更能体会到教育的普惠性与公益性。

    为实现本次会议决定的目标,明后年将新增财政投入150多亿元,筹措与使用好这些财政资金,是任务也是挑战:再多付出都值得,再多困难都应克服,因为教育公平,事关国家未来。■本报评论员 赵强

责编:戴瑶霖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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