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追责: 11官员被立案

[来源:三湘都市报]

    

    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积极介入事故调查。检察机关分别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等11人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天津市交通委违规发许可证

    经调查发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作为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

    帮助瑞海公司通过安评的官员查清

    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天津港(集团)公司作为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专案组还发现,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致使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资质的审批。■据新华社

    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武岱 正厅级

    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李志刚 副厅级、已退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 冯刚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怀友 副厅级

    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春波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朱立明

    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 王家鹏 副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郑庆跃 正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李洪峰 副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副部长 郑树国

    1人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 王金文 副厅级

    瑞海公司中滨海盛公司12嫌犯被刑拘

    涉重大责任事故罪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

    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

    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

    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

    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

    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评价师曾凡强

    2嫌犯受伤

    被依法监视居住

    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

    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

责编:戴瑶霖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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