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众议:建立“权力清单” 约束“权力任性”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地方政府的权力被明确地关到了笼子里。(3月25日《经济参考报》)

资料图片

权力清单给了民众稳定的预期

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许斌

这是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道路上走出的非常重要一步。所谓“于公民,法无明令禁止则为可行;于公权力,法无明确授权则不可行”,必然建立在权力清单清楚明了的基础上。权力清单明确了权力运行的范围,任何公共部门以及工作人员不得逾越雷池一步。

权力清单也给了民众稳定的预期,但凡不违法,任何人都尽可能地释放其聪明才智,追逐其梦想,其行为自由、财产权利不容任何力量非法侵犯。

政府“晒权力”助力市场

中国经济网网友 李志朋

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也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政府权力清单的公开,各职能部门的权力一目了然,职责一清二楚,能够更好的规范政府职能,以实现简政放权和权力“瘦身”,使得政府职能和市场作用之间相互协调,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权力清单”约束“权力任性”

中国经济网网友 风魂

有钱任性,有权更任性。权力“任性”的一大原因便是权力清单不公开,对与错不是制度说了算,而是官员说了算,从而导致“任性”权力的出现。“权力清单”的出现则让公权力晒在了阳光之下,将权力的范围、作用皆公诸于世,让世人共同监督,这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住了权力“任性”。

以“法”确保权力清单“必须为”

中国经济网网友 曹延芬

“权力清单”真正落到实处,要依法依规,决不能钻法的“空子”。不能因划定“权力清单”不作为,更不能因实施简政放权乱作为。以往,有些政府机关总是打着有关部门“红头文件”的噱头,为自己的权力寻租和设租寻找理由,而在依法治国的当下,以法来规范“权力清单”,以法的形式明确简政放权,那些于法无据的权力就不能被滥用了。

责编:欧小雷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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