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志民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提起公诉】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李志民(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经依法指定管辖,交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8月25日已由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

李志民简历
195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69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地质矿产厅人事劳动处处长,河南省地质矿产厅人事劳动处处长兼厅直机关党委副书记,河南省地质矿产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2004年7月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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