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互助献血不会引起血液紧张!

2018-04-10 17:00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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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4月10日讯(大众卫生报客户端·华声在线通讯员 董恩)3月31日是全国全面取消互助献血的时间,从4月1日起,除个别边远地区外,我国几乎所有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将全部来自于公众自愿自发的无偿献血。4月2日,湖南省血液中心(长沙血液中心)透露,长沙已经正式取消互助献血,停止互助献血不会引起血液紧张。

目前,我国献血模式以自愿无偿献血为主, 2017年,我国自愿无偿献血比率达到97.8%,超过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与个体及团体的无偿献血相比,我国存在少量“互助献血”。“互助献血”是指患者用血前,家属或者亲友必须献血,否则不能用血,用血量与献血量挂钩的献血模式,相当于世界卫生组织的“家属/替代”献血模式。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有定期自愿无偿献血者的稳定来源,就能保证可靠充分的安全血液供应。定期自愿无偿献血者血液感染发病率最低,是最安全的献血者。 2013年,世界卫生组织呼吁各成员国到2020年实现全部血液供应均来自自愿无偿献血者。

虽然我国互助献血所占比例仅为2.2%,但严重损害了无偿献血制度和患者切身利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互助献血产生了非法血液买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助献血组织开展非法血液买卖,牟取非法利益,存在社会安全隐患。二是“互助献血增加了血液安全风险”。尽管我国已经实现血站核酸检测全覆盖,但互助献血人群在“窗口期”内传播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病毒的风险高于自愿无偿献血者数倍。三是互助献血增加了患者就医负担。

停止互助献血是指禁止强迫患者及亲友献血,杜绝血液买卖,不影响血站、医疗机构通过宣传教育,动员患者亲友自愿无偿献血,献血者及其亲属依照《献血法》和各地颁布法规依法享有相应用血权益。根据《献血法》相关规定,我国实行自愿无偿献血制度,禁止血液买卖;保障血液供应是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互助献血不是一项必须开展的措施,法律未规定患者用血前必须组织动员家属、亲友捐献足够数量的血液,停止互助献血不违反《献血法》规定。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互助献血率由2012年的4.3%,降至2016年的3.2%,2017年进一步降至2.2%。因此,从国际和国内的实践经验看,无偿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和安全的根本举措,停止互助献血不会引起血液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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