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和慈善法草案修改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德江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0人,出席166人,缺席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5日和6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体现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愿望,是一个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催人奋进的好报告。代表们普遍表示赞成这个报告。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国务院认真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作了进一步修改,共修改61处。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7日,各代表团认真审查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对纲要草案认真进行了修改,共修改57处。3月8日,各代表团认真审查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3月8日上午和9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查了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