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真正成为常态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2月24日讯(记者 孙敏坚 通讯员 刘婷婷)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内历史上首个直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制度法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简称《规定》)。近日,我省也出台配套文件《湖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今天上午,省委组织部举行视频培训会议,就贯彻落实《规定》和《实施细则》作出部署。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郭开朗出席会议并讲话。

    《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最大亮点,就是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作出明确规定,使得“下”之有据、有序、有路。《实施细则》在《规定》的基础上,按德、能、勤、绩、廉分类,对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进行“画像”,从制度上明确“下”的认定标准。《规定》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明确了5个步骤,《实施细则》在《规定》基础上增加了“动议调整”环节,对每个程序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干部的“下”经得起考验。对于被调整的干部,《规定》和《实施细则》坚持从严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强调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把实绩突出、符合条件的再用起来,使干部“下”有压力、“上”有希望。

    郭开朗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在抓好落实、形成长效。要把今年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作为落实《规定》和《实施细则》的重要契机,加大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力度,充分运用监督问责、平时考察、年度考核、换届考察等有关成果,使能上能下真正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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