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8·16事件”民事赔偿纠纷案的二审判决,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光大证券被判赔偿陈巍、张晓捷2人损失共计人民币33824元。
“8·16”事件即著名的“光大乌龙指事件”。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经过调查,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行为为内幕交易。■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