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落马高官平均贪3208万 揭发他人成立功途径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郭芳]

坦白、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这是争取从宽的认罪态度,很多贪官都能做到,但争取立功并不容易。

在这24位落马官员的案例中,万庆良、李春城、刘铁男、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均有立功表现。李达球通过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实现了立功,万庆良也检举揭发了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沈培平主动向办案机关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这已成为落马官员们实现立功的重要途径。

刘铁男为了争取立功,根据自己的研究结果,写了关于如何反腐的建议材料。主要内容是结合他的亲身体会,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审批权应当大量下放到市场,从源头上解决政府不该管的一些事。

只有陈柏槐当庭全盘翻供,否认了所有指控。他最终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受贿283万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这一判决明显重于其他官员。例如,同样因受贿罪被判处12年的蒋洁敏,受贿金额为1404万元。

陈柏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也是目前为止20起已宣判高官落马案中唯一一起上诉案。

贪腐金额、情节相近,为何量刑迥异?

从目前已判决的案例看,高官们即使贪腐数额相近,争取从宽的坦白、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也大致相近,但最后的量刑却差距甚大。

例如,贪腐4346万元的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被判处15年,受贿3979万元的李春城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而受贿3558万余元的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例如,受贿1356万余元的阳宝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受贿1324万元的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同样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金额则分别为2198万余元和 1132万余元,而从检方的指控看,李东生还有索贿情节。根据刑法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

司法机关对贪腐犯罪定罪量刑仍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从目前已经判决的十八大之后的高官贪腐案看,受贿2000万元以上不满亿元的,除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外,其他均为有期徒刑。

受贿1.2977亿元的周永康因从宽情节被判处无期徒刑而非死缓。同样受贿过亿的万庆良、毛小兵将会如何判决尚未可知,但从检方的指控看,两人均有索贿的从重处罚情节。

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已经是刑事改革的大势所趋。这一原则在未来或许也会大量抑制贪腐犯罪死刑的适用。(记者 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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