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打广告应“约法三章”

2015-12-11 09:46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吴应海]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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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铁路总公司在12月8日启动全国范围内的客票广告招标,作出多项动作,包括放出14家铁路局票面广告资源进行招标,这意味着从2016年开始中国发售的23亿张铁路客票都将被广告覆盖。

    火车票的销售量特别大,使用者遍及各行各业,是绝好的广告载体。铁路部门为了充分挖掘自身潜力,把目光转向火车票,欲在这方寸之上辟开一片新天地,用于招租广告,这无可厚非。

    不过在笔者看来,火车票打广告,也须约法三章。其一,要确保火车票的正常功能不受影响。铁路部门应在邀请专家广泛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票面上的广告区域,然后划出“红线”,绝不再逐步扩大广告地盘,以维护乘客的权益。

    其二,要确保登上火车票的广告不媚俗,不玩噱头,更不能出现虚假广告。正常情况下,在火车票上发布的广告,经过严格审查后,一般不会出问题。但谁也不能保证100%不出事。铁路部门刚刚推出火车票广告,经验不足,绝不能对广告内容睁一只眼闭眼,不加甄别。一旦不良广告印上了火车票,那就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对谁都不好。

    其三,要定期向公众公布火车票广告收入及使用情况,接受监督。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铁路部门这些广告行为的实现,离不开“旅客”的配合,换句话,在这些广告行为当中,乘客作出了无偿的奉献。既然上述广告收入有乘客的功劳,乘客想了解一下收支情况,也并不为过。这种公开,还能防止各种腐败行为的滋生,对铁路部门有益无害。

    ■吴应海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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