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权力亮剑

2015-07-14 09:23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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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湘云 徐德荣 李晓红 江勇 蒋素娟 李英姿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在规范、法制的轨道上,权力可以服务于公众社会,为人民群众带来福祉;权力一旦失去约束、偏离轨道,也可能成为出笼猛兽,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和损失。

    如何让权力的双刃剑真正折射惠民利民的锋芒?如何以改革为推手实现权力规范运行?衡阳市委、市政府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权力如剑,更需有向权力亮剑的气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亿龙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精细、规范、高效”的标准,达到“进一家门,办所有事”的效果;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流程清单”等工作亲自调度,明确把清单制度建设为简政放权的重头戏、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点。

    根据中央、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衡阳市委、市政府主动作为,以稳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大力推进“三清单”制度建设的务实之举,书写了向权力亮剑的“衡阳答卷”。

    率先为审批流程“塑身”

    审批时限提速77.9%,审批环节精简60.2%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要多久时间?不同事项应在政务服务中心哪个窗口办理?具体需哪些资料、哪些手续?这些贴近民生的问题在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得到回答。市政务中心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和流程再造,该项工作位于全省前列。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戴新贤将“流程再造”的目的概括为六个字——规范、提速、便民。衡阳下发了《关于对行政许可类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和流程再造的通知》,将行政许可项目分为即办件、一审一核件、承诺件三种,分类编制流程清单,为每项流程编制了审批流程图,规定除有特别法律要求的个别承诺件外,即办件1个环节1个工作日办结、一审一核件2个环节3个工作日办结,承诺件3个环节10个工作日办结。

    这样,31个部门205项行政许可项目流程重新厘清,承诺时限从法定的4100个总工作日减少到906个总工作日,减少3000余天,提速率达77.9%;行政审批环节总数从1025个精简到408个,精简率达60.2%;窗口即办件达到审批项目总数的29.8%,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中每3项约有1项能在1个工作日内当场办结。办事群众再不用“多头跑”、“来回跑”,真正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的“一条龙”服务。

    “现在办营业执照程序简化了,速度快了很多。”最近,前来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公司营业执照的李萍女士亲身体验了流程再造的“福利”。递上相关资料,在工商局窗口完成一系列审批,两个小时后,她就顺利拿到了营业执照。

    戴新贤表示,审批时限大幅缩短、审批环节精简规范,得益于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即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即行政审批服务科集中,所有的行政审批服务科向一个中心即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所有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到位。加之“审管分离”原则将原来的“重审批、轻监管”改变为“宽审批、严监管”,进一步降低审批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

    衡阳还积极探索网下代办、网上监督模式,率先在全省推行重大项目免费全程代办制度,对投资工业、农业、旅游业、商贸、物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资产)的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资产)的项目,开辟VIP绿色通道,免费实行审批代理服务,建立“归口受理、指定代理、一次告知、联合踏勘、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超时问责”的运行机制,推行跨部门联合审批制和联席会议制,缩减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审批效能,降低了办事成本。

    衡阳还开通了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让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项目的审批依据、办事流程及办理结果,对办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的要求,全市所有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去年以来,全市网上办理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累计办结100万余件。

    剑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权力清单厘清政府权力边界

    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流程的成功再造,根基在于衡阳市“权力清单”的出炉。

    市编办主任廖秋文告诉我们,“权力清单”主要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明确权力边界,即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哪些该审批,哪些不该审批,到底有哪些程序和流程等,都用制度形式定格下来,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即权力清单不是内部掌握,而要求“晒”出来,置于公众和社会的监督视野之下。

    现在,衡阳市民只要登陆“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即可找到“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公示”,3072项市本级行政职权事项,给政府工作部门拥有的行政权力划上了醒目的“边界线”。

    今年1月底,衡阳市启动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清理工作,要求59家市直单位(政府机构改革前机构名称)对每一项权力进行界定,明确哪些该由政府管,哪些不该由政府管。通过摸底,59个单位共自查清理上报行政职权5140项。

    “可以说,这是一次部门权力‘家底’的彻底大清理,做到了‘应清尽清’,摸清了行政权力的底数,为权力清单的制定打下了坚实基础。”廖秋文说,在权力清单制定过程中发现,下放那些直接面向基层、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有利于理顺管理体制,方便老百姓办事,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清理规范,衡阳市市本级行政职权由5140项“瘦身”至3072项,精简率达40.23%。其中,行政许可只保留了205项(衡政发〔2014〕32号确定市本级保留146项、承接省委托下放53项、垂直单位等6项)。目前,各县(市)区政府正在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并于6月30日前后陆续予以公布。

    来自珠晖区的吴先生说,过去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去市畜牧水产局,下放后只要到区畜牧水产局即可办理。由于各地分开办理,审批时间也由原来的20天以内缩短至10天以内。这种变化源于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在清单制定过程中发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职权下放有利于理顺管理体制,方便老百姓办事,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下一步,衡阳市将在全省率先推行“四项一表制”,即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流程及追责整合到一张表格之中,直观易懂、权责统一、便于监督,有效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发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权力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权力清单未明确但应由政府管理的事项,政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需列入权力清单的,按程序办理。衡阳市将尽快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过去,行政权力相对分散、宽泛,政府到底有多少权力,要行使多少职能,并不十分清楚。今后,政府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廖秋文认为,“政府权力清单厘清了政府权力边界,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实现法定化,将有效防止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对“慵政、懒政、怠政”出拳  责任清单确保“在其位谋其政”

    权力意味着责任,有责任便要担当。

    如果说权力清单是制约“为所欲为”的法宝,那么责任清单则是打击“为官不为”的利器。

    “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上,新公布的工作部门责任清单让老百姓对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功能”一目了然。  

    2014年2月,衡阳市正式启动市本级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对59个市直部门(政府机构改革前)的责任清单(草稿)进行清理、审核,共发现、纠正错漏3000余处,确定59个市直部门责任清单1784项,其中,部门职责698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371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60项、公共服务事项355项,确保政府工作部门“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细节决定成败,责任清单将部门责任具体化,把以往“针对部门笼统地讲责任”细化为“针对每项具体行政权力讲责任”。

    “以校车管理为例,以前我们一直想开通校车接送学生,但又有很多担心,现在责任清单中已经明确由我校认真对照校车使用许可,购置校车,聘用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准备好行驶线路等材料,并向教育部门提交了申请。在征求公安、交通部门意见后,教育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同级政府。经政府批准后,由公安部门核发校车标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管。”某小学校校长介绍道。

    “针对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不清、出现安全事故推诿卸责的问题,厘清了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边界,明确了具体追责情形,强化了问责监督。通过责任清单,部门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都界定得非常清楚,一目了然,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杨安定介绍道。

    随着简政放权的深入推进,为防止一放就乱,管理出现真空,衡阳市本级责任清单还引导部门把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据了解,针对环保、公共卫生等民生领域,衡阳市分别明确了市环保局9项、市卫计委13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做到无缝衔接、全面覆盖。

    把公共服务事项明确为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是责任清单的又一特色。在市文体广新局责任清单中,明确列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送戏下乡、演艺惠民”、“体育下乡、公共体育进社区”等29项为公共服务事项;市民政局责任清单中,“儿童福利服务”、“婚姻登记政策咨询”等9项为公共服务事项……“这份清单一经公布,人民群众就可以知道各部门可以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服务,并进行有效监督。这有效地避免了为官不为,官员们也知道职责在身,在其位必谋其政,做好了是本分,做不好是失职,该做不做要追责。”杨安定说。

    给投资准入和项目管理“减负”  负面清单让市场主体“如鱼得水”

    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政府部门立下“规矩”后,衡阳市政府及时发布的负面清单(《衡阳市外商投资准入管理目录》)和《衡阳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简称《核准目录》)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放水养鱼”的最大空间。

    “我有位亲戚在香港做生意,现在想回家乡投资,不知道行业准入的最新规定?”市民肖先生的疑惑在负面清单里得到了满意的答案:除了负面清单里明令禁止与限制的,都是政府允许外商投资的方向。

    衡阳市“负面清单”承袭了省“负面清单”,禁止投资类为37项,限制投资类为59项。“负面清单主要是规定哪些产业是禁止外商投资的,哪些产业是限制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之外的产业,允许或鼓励外商投资。比如说外商来我市投资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是禁止的;外商来我市投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是限制的,外商投资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外商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外商来我市投资先进装备制造业,是鼓励的。”市发改委主任符成安进一步解释道。

    根据国家规定,衡阳市“负面清单”在实施中,涉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另有规定的、国务院专项规定或产业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据了解,衡阳市“负面清单”将率先在11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施行,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在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政府区分不同的情况,对企业投资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即对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目录之外的实行备案管理。

    笔者了解到,此次衡阳市修订的《核准目录》进一步缩减了核准范围。除了省核准目录取消改为备案的15项内容之外,衡阳市还在省下放市州的权限范围内,取消核准改为备案3项,分别为城市道路项目,除核准的城建项目外的其他城建项目,其他社会事业项目。

    同时,衡阳市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坚持“能下放的尽可能下放”。省里下放市州约10多项核准事项中,衡阳市在不跨县(市)区、不跨流域、不需规划控制、不需总量平衡的事项外,下放了8项事项给7县(市)和南岳区,分别为三级以下公路,投资少于1000万元的通航建筑物项目,城市桥梁、隧道项目,城镇保障性住房,城镇排水,城镇管道燃气,城镇公共停车场、城镇公共广场,城镇地下公共设施等。此外,还主动下放风电站核准1项。

    “取消核准改为备案和下放核准权限,能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激发投资活力,特别是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能充分发挥投资稳增长、转方式的关键性作用。”符成安说。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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