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万亿元!地方化债“三箭齐发”

2024-11-09 09:15:51 [来源:新华社] [初审编辑: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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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地方化债“三箭齐发”: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三项政策协同发力后,地方化债压力将大大减轻。

这是记者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是党中央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确保经济财政平稳运行,以及地方政府化债实际等多种因素,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重头戏’。”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除了“6万亿元”,化债政策还有“增量”。

蓝佛安介绍,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蓝佛安说。

此外,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化债压力大大减轻。”蓝佛安说,总的看,推出的是一揽子、综合性、靶向准的化债“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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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据新华社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该法共9章85条,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学前教育资源投入、学前儿童入园比例、幼儿园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等显著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表示,当前迫切需要系统总结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经验,把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提炼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确认、巩固和引领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依法推广和拓展有益经验成果。

坚持公益普惠基调,学前教育法提出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学前教育法专设“学前儿童”一章,对学前儿童的权益保护作出全面系统规范,明确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学前教育法强调,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学前儿童,关注个体差异,注重良好习惯养成,创造适宜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有益于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针对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学前教育法明确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同时规定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学前教育法从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科学实施保教活动、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并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石宏说,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将学前教育法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文物保护单位应合理确定游客承载量

据新华社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陆琼表示,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增加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定有关规划时将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纳入其中,二是组织编制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规划。此外,从严规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有助于加强城乡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

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应当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积极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等,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应“通过借用、交换、在线展览等方式,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等。

“本次修订鼓励文物利用研究,明确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明确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有序开放要求,发挥文物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央民族大学特聘教授王云霞介绍,本次修订着眼于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和文物合理有效利用,在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等分章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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