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发文,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4点建议

2024-05-07 15:13:06 [来源:光明日报] [初审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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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5月在河北考察时强调,“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作为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三大重要动力源之一,京津冀三省(市)人口总量逾1亿,经济总量超过10万亿元,是我国城镇化水平较高、创新要素最发达、科技和人才成果最丰富以及数字经济发展优势明显的区域之一。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周年,十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首都核心区人口、建筑、商业、旅游“四个密度”稳步下降,“轨道上的京津冀”加速形成,协同创新与产业协作不断走深走实,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区域生态环境通过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展望未来,京津冀地区如何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把发展落差的势能变成协同发展的动能,形成更为紧密的协同推进格局,是必须深入思考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我们需要坚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在空间、产业、市场、开放、人才、生态等方面下功夫,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各项工作,多层次、全方面集中合力,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

1.在差异化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京津冀作为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三大重要动力源之一,拥有数量众多的一流院校和高端研究人才,创新基础扎实、实力雄厚,要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应在差异化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强化协同和协作。

强化京津冀协同创新,需要在明确京津冀三地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应牢牢牵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坚持控增量和疏存量相结合、内部功能重组和向外疏解转移两手抓,完善激励约束政策体系,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增强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内生动力。推动北京“新两翼”建设取得更大突破,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协同发力,处理好“新两翼”同中心城区以及周边地区的关系,实现“以副辅主”“主副共兴”,带动周边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促进环京地区通勤圈深度融合、京津雄功能圈联动发展、节点城市产业圈强链补链,努力探索出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新模式。持续优化京津冀城市群空间布局,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强化城市群内部的功能互补和内在联系,提高城市群对产业和人口的集聚能力。注重区域内的城市空间治理,走集约高效发展之路,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调发展。

强化京津冀协同创新,需要以现代化产业体系共建经济发展新基础。持续深化京津冀三地的产业分工与协作,强化产业协同总体设计,优化产业布局,避免同质化发展。继续发挥北京科技创新优势和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效率和比重;发挥河北环京津的地缘优势,从不同方向打造联通京津的经济廊道,为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服务。围绕重点产业链,探索建立“链长负责制”,组织联合绘制产业链图谱,理顺产业链条,加强产业补链、延链、升链、建链,带动相关配套企业落地京津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竞争力。夯实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未来产业根基,利用京津冀一流院校和高端研究人才众多的创新基础,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上实现新突破,打造原始创新的策源地。以数字化新场景应用为牵引,加强多层次、区域性的创新体系和产业数字平台体系建设,促进上中下游企业、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2.以一体化市场机制共谋发展,推进区域内部协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一种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增长极。正是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理念,京津冀协同发展从北京城市副中心同雄安新区“两翼”齐飞,到交通、生态环保、产业三个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协同空间不断扩展,体制机制深刻变化,项目合作更加多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必须加快区域市场建设,促进区域内部协同。

规划建立广域开放、互联互通、一体化高质量的国际化海陆空枢纽群、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多元化、广覆盖、高密度的轨道交通网络,推动区域新基建科学布局,高标准联通市场设施,提高市场要素流通效率。建立企业信息互通互认、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统一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基础性规则制度,降低企业就近转移的制度性成本。加强区域间的市场监管执法合作,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推进三地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区域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统一执法标准,定期自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引导资本、数据、技术等要素在区域间有序自由流动。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范围,进一步促进三地政务服务“同事同标”,降低市场主体跨区域办事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进程。

以高度适配的人才制度共蓄三地发展新动能。完善人才自主培养体系,深化政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机制,紧密对接京津冀各地产业特点,提升高校专业课程培养体系与企业人才需求的适配性。一方面,建立和完善京津冀人才数据库,通过人才资源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实现人才精准画像、人才供需预测和人才流失预警,促进区域人才合理配置、优势互补、高效流动。另一方面,深化人才流动制度改革,推动区域人才政策衔接、人才资质互认、人才服务标准协同,打通各类用人主体间的关联通道,为区域间实现人才共享搭建多样、便捷的路径,营造相互融通的人才发展生态。同时,优化人才流动服务保障,减少人才后顾之忧,搭建外籍人才服务协同平台,形成外籍人才协同发展机制,搭建区域人才合作交流平台,不断提升京津冀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

3.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释放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下大气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同国内外其他地区沟通对接,打造全国对外开放高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必须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开辟新天地。

完善三地自贸区、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开放平台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加快形成区域内乃至全国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市场准入创新机制,推行跨境贸易负面清单,提高外商投资效率。推动自贸区联动发展,探索建立产业对接、技术合作、信息互通机制,招商引资收益共享机制。深化京津冀海港、空港与物流基地合作,推动三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口岸资质共享共用,提升京津冀通关便利化水平。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加强贸易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及时修改清理落后的法律法规,打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构建三地联合调研常态化机制,摸清企业急难愁盼,加强国际经贸应用型智库建设,及时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加强三地贸促会协同合作,为企业提供更专业、优质的服务。

进一步聚焦贸易投资、产业发展、通道物流、政务服务、要素流动等领域,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开展港口协同发展互联互通行动、金融创新协作发展行动、产业融合发展协作推进行动、资源便捷流动协同促进行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高层次联动,促进京津冀三地持续深化改革、协同开放,加快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融通,携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开放发展高地。

4.加强高品质生态治理,打造生态环境新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持续抓好北方防沙带等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必须加快政策协同,在开放竞争中打造环境新优势。

深化生态保护制度改革,守住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边界,增强全民生态安全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倡导践行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持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理清各方在保护和补偿中的权责利关系,形成受益方付费、保护方获偿的良性局面。聚焦补偿标准、核定方式等问题,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通过市场化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利用生态优势,推进环京地区文化、康养、旅游业发展,实现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加强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京津冀水土气多介质污染综合防治,强化顶层设计协同,构建高效、智能的一体化生态环境安全监测平台和协同管理、决策平台,为京津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积极推动节能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支持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绿色转型。

进一步强化京津冀生态协同治理理念,持续完善京津冀地区联防联控治理模式,构建区域生态治理的协同网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实践,形成跨区域、多主体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进一步统筹好大气、水、土壤、山林等基础性生态环境要素治理,全面提升生态治理的有效性、精准性和科学性,促进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更加有力地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

(作者:尹德挺、于倩,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分别系北京市委党校副校长、社会学教研部讲师)

原标题: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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