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女婴被苹果砸中昏迷 东莞警方提取住户DNA找嫌疑人

2018-03-15 14:38:11 [来源:南方+]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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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塘厦镇一位3个月大的婴儿凡凡被高空坠落的苹果砸中昏迷的消息在朋友圈刷屏。无辜的女婴遭次横祸,并处于病危状态,牵挂了众多群众的心。谁是扔下苹果的肇事者,受到广泛的关注,与此同时,警方正在快速介入调查。

14日,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获悉,已成立专案组,由刑侦介入调查,已对事发单位的住户提取DNA,并将苹果碎片收集好并进行检验,尽量从碎块中提取DNA进行比对,尽早找出高空抛物的嫌疑人。

女婴病情仍然危重

目前,女婴凡凡在深圳市儿童医院抢救中,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凡凡处于昏迷状态,双侧瞳孔不等大,需持续呼吸机辅助通气,而且血压不稳定,需要血管活性药物维持,凝血功能差,需反复输注血浆。

事发后,凡凡被送院救治的头部CT显示,脑部有大面积的脑出血,主要集中在大脑右侧、右侧顶部和颞区,另外头部右侧的伤比较严重,右侧头骨粉碎性骨折。

在深圳市儿童医院PICU病区,凡凡的妈妈忧心忡忡,泣不成声。病区现场有不少市民听到凡凡的不幸遭遇,纷纷伸出援手捐款,场面感人。

事发的一幕让人不堪回首。事发在塘厦镇一小区,凡凡的姥姥说,她家住在该小区5栋二单元。3月9日下午16时许,给孩子喂过奶,她便带着孩子下楼,去了小区的游泳池附近散步。带孩子出去没多久,孩子便有了睡意。16时20分许,在回家的途中,凡凡便趴在她的右肩上睡着了。

当走到5栋二单元门口时,悲剧发生了。高空中突然落下苹果,刚好砸中凡凡的头部。

事发时,凡凡的妈妈龙女士当时在楼上睡觉,她接到电话,说孩子出事了,便急急忙忙跑下楼。

“我妈妈给我打电话说小孩被砸到了,我当时不敢相信,我想应该不会很严重。我下去一看我小孩,眼睛都翻白了,不省人事,都动不了。”龙女士说,我妈妈掐了孩子的人中,但是也没有任何反应,没有一点知觉。

苹果砸到孩子后,都碎成了渣,散落在姥姥和孩子的身上都是苹果渣,地上也有不少苹果碎块。

10分钟左右,救护车赶到,凡凡被送往塘厦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由于伤势严重,凡凡被转院至深圳市儿童医院。

刑侦已介入调查取证

事发后,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对事发点进行走访调查。塘厦分局刑侦大队已介入调查,目前正在加快取证与案情侦查。

记者从塘厦分局了解到,苹果从高空坠落,砸中孩子时,整个苹果已成为碎渣,散落在周边。刑侦部门达到事发现场,将苹果碎渣进行收集,正在尽力提取人触碰留下的DNA。刑侦部门已对事发单位的住户提取DNA,届时将通过技术比对,尽快找出嫌疑人。

连日来,在事发现场,不时有住户抬头往上望,试图寻找事发时的蛛丝马迹。更多的住户更为关注是谁扔下这苹果,会不会站出来承认。

“不管你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至少你要站出来,过来看一下我的孩子,你不能藏着,你不出面……”龙女士希望扔下苹果的人要露脸。“如果不站出来,我觉得他(她)良心也会过不去。”“肯定要站出来,自己做的事,要自己承担。”很多小区居民表示愿意配合警方调查,希望找出真凶。

“如果他(她)不站出来,警方调查没什么进展,我们会按法律程序,起诉整栋楼的业主及物业公司。”凡凡的外公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民法通则》规则原则的规定,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整栋楼或整个单元业主均会被列为责任人。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