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6-03-14 10:11:15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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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文闻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现‘十三五’规划、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接受了湖南日报记者的专访。

    康为民介绍,2015年是全省法院任务极其繁重、工作成效显著的一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收案56.78万件,结案53.3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26.91%、27.68%。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法院队伍公众满意度测评连续11次保持全省政法系统首位。

    “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人民法院受案数量还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康为民表示,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全省法院要锐意进取,勇于担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16字要求,积极对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体思路,切实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制售伪劣产品、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审理涉及企业发展的股权转让、兼并重组、企业破产等企业改制案件及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知识产权等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利益,保障公平竞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短信互动等执行信息化体系,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恰当合理运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手段,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小因保全给当事人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是要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让人民群众有司法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民生是事关人心向背的根本性问题,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宗旨的重要体现。全省法院要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建成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加快诉讼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优先保障民生权益。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服务绿色湖南建设。强化巡回审判、车载法庭、普法宣传等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互衔接,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要积极服务精准扶贫工作,既要落实好扶持对象、资金、项目、措施等方面的精准扶贫,又要发挥好法院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案件审判和执行,积极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是要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法官人数却没有增加,怎么办?必须通过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司法改革、挖掘内部潜力,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要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加快建设湖南法院信息化3.0版,健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以公开促公正,以信息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始终抓好“队伍建设”这个永恒主题,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严肃惩治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     (湖南日报北京3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