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公公和丈夫双重家暴 长沙女子收到两份保护令

2016-03-09 08:51:12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张文杰 实习生 夏之潮 艾鹏飞 通讯员 刘汝婷]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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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8日讯 今天是国际妇女节,上午10时,家住长沙市岳麓区的黄敏(化名)收到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由长沙市妇联援助申请的两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经岳麓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被送达至她手中。

    这两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人分别为黄敏丈夫、黄敏公公。在看到裁定书上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后,黄敏表示,这是她收到的最好节日“礼物”。

    屡次打妻被裁定家暴

    法院出具保护令

    如非不得已,黄敏也不会在近日找到长沙市妇联。

    2005年,经人介绍,黄敏和丈夫肖飞(化名)结婚,婚后生活如水般平淡、匆匆。

    “第一次家暴,不是肖飞动手的。”黄敏回忆,2005年底,因家庭琐事,肖飞父亲对她实施了家暴,肖飞并没有阻拦,也没有任何干预、终止。

    2008年,肖飞开始对黄敏实施家庭暴力。其后,肖飞暴力行为的次数渐渐增多。2015年12月11日,因家里丢失钱,肖飞动手殴打妻子;12月18日晚,因一点小纠纷,肖飞掐住黄敏的脖子、扇耳光。

    2016年2月4日上午,肖飞到妻子公司殴打黄敏。“同事帮忙报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并开具伤情鉴定函,鉴定结果为轻微伤。”黄敏说,同时,她向长沙市妇联出具了派出所询问笔录、伤情鉴定文书、病假证明单、受伤图片、证人证言、手机威胁短信等证据。

    3月7日,长沙市妇联委托法援律师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肖飞作为被申请人之一,申请内容为: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黄敏及其相关近亲属。

    岳麓区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民事裁定,同意以上申请内容。

    公公的家暴行为

    也被法院制止

    从2005年第一次被其公公实施家暴,到2008年丈夫动手,再到肖飞父母亲、姐姐共同对她进行殴打,黄敏再也难以忍受。

    而长沙市妇联维权部负责人认为,肖飞之所以实施家暴行为,很大一部分原因归结于肖飞父亲对黄敏实施过家庭暴力的影响。

    因家庭暴力的隐蔽性,肖飞父亲的行为并没受到任何外在力量的介入,没有受到法律的处罚。这种互动关系,也直接影响到肖飞和黄敏之间的互动关系,这是一种习得性的家暴行为。

    “肖飞父亲实施的家暴行为,本身也已对黄敏造成了身体和精神的伤害。”该负责人表示。考虑案件的复杂性以及黄敏经济困难的实际,长沙市妇联对黄敏实施法律援助,委托法援律师代黄敏申请两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肖飞父亲作为第二被申请人。■记者 张文杰

    实习生 夏之潮 艾鹏飞

    通讯员  刘汝婷

    保护令连线

    若违反保护令

    构成犯罪依法追责

    岳麓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发出(2016)湘0104号民保令2号民事裁定书,具体明确:一、禁止被申请人肖某某(注:肖飞父亲)对申请人黄某实施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身体、精神的侵害行为;二、禁止被申请人肖某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黄敏及其相关近亲属。

    两份裁定都明确,被申请人若违反本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将对其予以训诫,并可根据情节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