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民增收的“大礼包”

2016-03-07 08:54:48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戴瑶霖]
字体:【
    

    湖南日报记者 刘文韬 张斌 周秩恒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强化农业基础支撑,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实施脱贫攻坚……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发展现代农业的系列举措,给促进农民增收带来了“红利”。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纷纷点赞,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土地合作经营,激发发展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副市长 何寄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圆农民朋友的梦,实际就是全面建成惠及全体农民的小康社会。因此,促进农民增收,关键在于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正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我建议推广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实施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极大激发了农业农村的发展活力,促进了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致富了农民,繁荣了农村。但一些客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不断积累和显现。如农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有人无田”、“有田无人”的现象越来越多;农业生产力提升空间有限;传统土地流转中土地分散、稳定性差、风险集中、农民权益难保障等弊端逐渐暴露。

    目前,长沙正在推广土地合作经营模式,即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以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前提,由村级组织引导,农民自愿、依法、有偿以土地承包权入股组建土地合作社,对土地进行统一整合、开发、经营的新型土地经营机制和模式。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这一模式已经展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因此可以通过深入研究积极稳妥加以推广,并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筑巢引凤,打造农村创业洼地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五江轻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 肖安江 

    站在新起点,我们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因此,实现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显得十分重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败。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各项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要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这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和贫困地区全面小康的有力举措。只有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把农村打造成政策洼地、创业洼地,激发人才、技术、资金等社会资源自发主动向贫困地区和农村流动,形成所有社会资源都积极主动去对接农村和贫困地区,寻找机遇,挖掘机遇,创造机遇,抢抓机遇的大众扶贫局面,就一定能实现精准扶贫和农村小康,进而达到全面小康。

    当前,农村贫困地区还缺乏吸引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投资者到农村的动力,存在投资农村的不动产相对城市风险大、基础设施落后、政策支持乏力、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如现在村镇企业在银行贷款融资的门槛很高,在同等条件下,银行更愿意将资金贷给大中城市的企业,村镇企业很难从银行申请到贷款,不少企业被迫通过社会高息借贷来获取发展所急需的资金,从而大大影响了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

    为鼓励和支持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自发流向农村,增强农村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政府应当建立有效的结对帮扶推进机制,认真为社会力量开展帮扶做好服务保障,建立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税收、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吸引各类人才的激励措施。同时,强化合力攻坚,把政府力量、社会力量、群众力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各类资源集中投向贫困村,确保使贫困村脱贫攻坚早日见效、早日出列。此外,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贪污结对企业帮扶物款的行为,确保把每一分物款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把企业帮村的每一个项目建成精品工程,让群众满意和企业“双满意”。

      补贴要增“甜”,农民更受益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湖南省委副主委、湘潭大学副校长 刘长庚

    农业发展得好,国民经济发展才具备坚强的后盾。这些年,我国实行的农业补贴体系,确实让广大农民尝到了“甜头”,但还不够“甜”。因此,农业补贴要持续增“甜”,农民才能更受益。 

    2015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农支出已达到1.72万亿,占全国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9.81%。从产业增加值来看,近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略低于10%,加上财政支农支出也仅占GDP比重的12%左右。但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将近一半,占12%的农业产出难以养好将近一半的全国人口。这是因为,我国农业人口基数大,虽然每年农业补贴很多,但平均到每个农民头上却很少,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不到。

    对于近年来这种农民“丰产不丰收”的尴尬局面,农业在市场调节失灵的情形下需要政府干预才能发展壮大,尤其要加大财政支农,提高整体农业补贴力度,保证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

    种粮直补是我国对农业直接补贴的主要措施,也是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手段。在2007年至2014年粮食直补一直为151亿元,2015年我国粮食直补却减少到140.5亿,占农业补贴总额比例降低。由于农产品尤其是粮食需求价格弹性小,刺激粮食生产的增加可能造成“谷贱伤农”,农民收入反而很难提高。因此,应逐步实现农民从单一种粮到多种农产品混合经营的转变,而目前我国农业补贴以种粮补贴居多,生猪、棉花、大豆等农业补贴覆盖面不广。

    刘长庚建议,要提高整体农业补贴力度,使农业补贴支出平均占农民收入的比重更高。要加大种粮直补力度,逐步上调种粮直补支出。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力度,如加大对除粮食以外其他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肉类、蛋类、鱼类及奶类等的补贴,对种植大户、现代化、规模化合作经营组织可重点补贴。要对农产品实行目标价格补贴制度,如对生产成本较高的反季节大棚蔬菜进行价格补贴,对易受病菌感染的家禽类设定合理目标价格补贴制度。

    (湖南日报北京3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