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学费略降,公办高中停招择校生

2016-02-18 09:08:02 [来源:三湘都市报]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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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7日讯  下周一就要正式开学上课了,今日长沙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长沙市201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今年起公办高中停招择校生,原招收择校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一视同仁

    今年春季我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对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即: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及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责任且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凡享受政府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的学生,其收费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教学辅助资料,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湘价教〔2014〕26号文件和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湘价教〔2013〕80号文件执行。

    普通高中学费略下调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今年春季收费较去年同期有小幅下降。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类高中一、二、三年级相比去年分别少收71元、129元(高二文科)、93元(高二理科)、5元。职业高中收费和普通中专学校学费标准与去年基本无变化。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公办高中停招择校生,原招收择校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保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鉴于公用经费已预算到校,校方责任险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支出。

    其他费用

    规范学校校服收费

    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校服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颁布的《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6)标准规定的要求。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冬季每套不超过110元。具体标准按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湘价教〔2013〕80号文件执行。

    严禁乱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批文,方可按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收费。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

    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新生入学体检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取消社会实践活动收费项目。

    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收取与学生入学或学生转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帮困基金等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有偿培训补课,也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记者 贺卫玲

    2016年春季普高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期

    年级

    标

    准

    项

    目

    合计          学费

    代收(应缴)部分

    小计 书籍费     作业本费

    一年级

    省级示范 1302 1000 302.22 279.92 22.30

    其       他 1102 800 302.22 279.92 22.30

    二年级

    省级示范

    其他

    1193(文科) 1000 193.37 174.67 18.70

    1214(理科) 1000 213.75 195.05 18.70

    993(文科) 800 193.37 174.67 18.70

    1014(理科) 800 213.75 195.05 18.70

    三年级

    省级示范 1015 1000 14.70 14.70

    其       他 815 800 14.70 1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