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禁补”再发“军规”

2016-01-27 09:28:10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黄京 实习生 朱美琪]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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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6日讯  今天,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市州在寒假期间加强对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与指导。具体来讲,任何学校和教师均不得在假期中组织上课、补课或变相上课、补课;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对本校学生的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或介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的各类培训及补习活动。

    另外,各地责任督学要加强与家长和社区的沟通联系,及时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指出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朱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