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回应被列“失信”名单:资产大于债务能还清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张蕊]

原标题:乐视回应被列“失信”名单:多给点时间 会尽责到底

法制晚报(记者张蕊)日前,乐视(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移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以说,这份名单是一份“老赖名单”,也是一份“黑名单”。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两家企业被列为老赖的原因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乐视系两公司被列入“黑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乐视控股所涉及的两起案件,执行法院均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给付5008.7125万元和5716.4716万元,失信金额合计约为1.07亿元,分别于今年3月21日和4月13日立案。

乐视移动所涉及的案号为(2017)津02执325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给付5716.4716万元,立案时间为3月21日。

彼时,乐视控股的法人是贾跃亭,乐视移动的法人是贾跃亭的哥哥贾跃民。但如今乐视控股的法人在6月就已经由贾跃亭变成了吴孟,此次变更中,吴孟还接替贾跃亭的姐姐贾跃芳担任了乐视控股的经理,但贾跃亭依然持有乐视控股92.07%的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法制晚报 看法新闻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后发现,(2017)津02执409和(2017)津02执325号两起案件分别是常州丽声科技有限公司和AACTECHNOLOGIESPTE.LTD对乐视方面提起的诉讼。

AACTECHNOLOGIESPTE.LTD即港股上市公司瑞声科技(02018),为乐视手机供应链厂商之一,去年11月乐视资金链的问题,就是手机业务的欠款引发的。

今年6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贾跃亭、甘薇名下银行存款及三家乐视系公司共计约人民币12.37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目前,已有包括丽声科技、AAC(即瑞声科技)、招商银行、华清电子、赫比金属、明曜投资在内的多家公司,均对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乐视多家公司资产。

虽然进入“黑名单”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现状却是,即使乐视控股的股东贾跃亭回国,也会因为乐视控股成为“老赖”而举步维艰。

乐视已还债160亿

今年7月,贾跃亭曾在个人微博发表文章称:“乐视至今日之巨大挑战,我会承担全部的责任,会对乐视的员工、用户、客户和投资者尽责到底。”他“恳请大家给乐视一些时间,给乐视汽车一些时间,我们会把金融机构、供应商以及任何的欠款全部还上”。

对此,乐视控股传播副总裁程时盛在接受法制晚报 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请外界给予乐视再多一些时间,“公司会尽责到底。”程时盛并不担心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因为公司拥有的资产价值远大于所欠债务。

按照程时盛的说法,乐视非上市体系拥有的资产除了贾跃亭持有的乐视网股票外,中短期可变现的商业项目有世茂工三等物业,乐视体育,酷派+手机股权投资以及乐视控股拥有的超过近200亿元的土地资产等,“整个非上市公司体系资产保守估计在300亿—400亿之间,足以偿还目前公司所欠债务。”

程时盛称,乐视控股现正在积极处置非上市体系资产,“如果不是7月初招行超20倍冻结乐视以及贾总资产,相信债务问题现在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也就不会有现在这些事情的发生。”

“公司一直在加快处理可变现的资产,也在就投资、融资以及债务问题密切接触各投资方和机构人士,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程时盛说,目前公司内部比较稳定,自资金危机发生后,公司就一直在积极地、有计划地通过变卖资产等方式偿还债务。截至现在,已经还债160亿余元。

但关于还债的时间表,程时盛则表示,“方案还在讨论中。”

专家观点

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是非常恶劣的

“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意味着其将受到政府信用方面的惩戒,企业品牌形象也将因此受损。”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接受法制晚报 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如是评价。

宋清辉认为乐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是非常恶劣的,应当受到法律的进一步严惩,“没有一定的事实根据,法院不会无缘无故地认定的。”

“目前越来越多的公司都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凸显出失信风险防范工作的缺失。当前,亟需营造出良好稳定的金融环境,从而进一步促进金融活动参与者守法守信。”宋清辉说。

律师观点

失信被执行人人信息传播应该更广泛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失信人名单,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仁堂告诉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老赖”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遇“卡”。此外,还会被限制高消费,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入住五星级酒店等。

对于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被法院列入“黑名单”的理由,刘仁堂称,这是因为判决生效后,乐视方面不履行。当事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乐视方面依然不履行,这时候,法院就会把乐视列入“黑名单”。“简单的说,就是有钱却不还。”

记者注意到,在刘仁堂提到的《规定》中,第四条明确指出,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董事、监事,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向行政审批、政府扶持、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

刘仁堂认为企业进入失信人名单是非常严重的一件事情,相关单位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商业合作等事项中给予差别化对待。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这对于市场的交易秩序来说,是一件好事情,“交易方和其达成交易之前,首先会看其执行信息,这样合作的时候,就能够起到明显的警示和提醒作用。”

刘仁堂说,这样的信息传播应该更加广泛,才能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能够了解失信人的经营状况,才有利于营造一个诚实信用的交易环境。

不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可以撤销的,如果符合“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等情形,人民法院就可以将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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