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德美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德美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陈德美利用担任上汽集团副总裁的职务便利,向相关人员打招呼,让其子实际控制的公司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承接上汽集团相关业务,从中非法获利50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德美的行为应以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且数罪并罚。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11月14日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