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针对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2024年12月2日,国家医保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参保人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同为基本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转账,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使用。需要提醒的是,个人账户共济只是共享资金,不涉及医保报销的资格、待遇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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