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市的新冠疫苗紧急使用是否冒进?国家卫健委回应

2020-10-20 16:34:25 [来源:北京日报] [初审编辑:洪晓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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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疫苗有关情况。会上,针对“我国将未上市的新冠疫苗紧急使用的做法是否冒进”这一问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组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主任郑忠伟表示,在高风险人群中开展疫苗的紧急使用,是保护他们的生命健康安全,非常有必要的一个手段。

郑忠伟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不遇的传染病全球大流行。即使到今天,全球的新冠疫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就在最近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出现了疫情的再次暴发或反弹。对我国来讲,面临巨大的新冠疫情输入压力。而在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黑龙江、北京、新疆、大连、青岛也先后出现了小规模的聚集性疫情,这说明国内一些反弹的压力仍然巨大。而在这个应对境外输入压力和境内反弹压力的过程中,我国有一些人群在抗疫过程中成为了高风险的暴露人群,比如抗疫一线的医疗防御人员,边境口岸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工作原因不得不前往高风险国家或地区从事援助的工作人员,还有保持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保障人员,他们都面临着巨大的新冠疫情感染风险。因此,在这类人群当中开展疫苗的紧急使用,是保护他们的生命健康安全,非常有必要的一个手段。

郑忠伟称,我国新冠疫苗的紧急使用正是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应的程序启动的,并经过了层层严格的论证、审批,同时也满足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规则。在获得我国新冠疫苗紧急使用批准后,我国还和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进行了通报,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和支持。

他透露,我国在推进新冠疫苗紧急使用的过程中,进行了非常严格的专家论证,优选了紧急使用疫苗。我国的紧急使用疫苗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完成了动物实验和临床一期、二期实验,且一期、二期实验也取得了非常好的安全性指标和免疫原性指标。此外,在正式启动新冠疫苗紧急使用之前,优选的疫苗已经获批开展三期临床试验。就目前来看,我国开展三期临床试验大规模的人群数据,再次验证了我国新冠疫苗紧急使用优选疫苗的安全性和一定的有效性证据。

另外,在开展新冠疫苗紧急使用过程当中,我国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是在自愿、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的,并且建立了非常严格的受种人员的筛选,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应急救治,接种后的跟踪工作方案。到目前为止,我国开展的新冠疫苗紧急使用过程中,所有人员还没有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部分到高风险区域去工作的人群,也没有发生感染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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