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启动

2017-12-28 16:14:02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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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2月28日讯(通讯员 刘振)12月28日,郴州市城市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启动仪式上宣布:从12月31日起,在郴州市城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对老年性白内障(单眼)等106个病种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按病种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医院可不再向患者出具“每日费用清单”。

(郴州市副市长贺建湘出席仪式)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共同发出《关于郴州市城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按病种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检验、检查、手术、麻醉、床位、护理、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院只能对按规定列入“除外内容”的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选择单人间、套间以及特需病房,其床位费超出相关规定的双人间病房标准的部分另行收费,除此之外均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参保人员在市城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付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分担。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不再按项目收费,医院可不再向患者出具“每日费用清单”。《通知》强调,要切实抓好控费工作,对实际费用超出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对实际费用低于病种收费标准的结余部分,作为医院的业务收入留用。

由于疾病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诊治过程有较大的个体差异性,《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实施按病种收付费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成本约束机制,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