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被查 曾称不认同司法腐败

2017-07-24 16:18:33 [来源:云南网] [初审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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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常言“敬畏百姓、敬畏法律”,却插手案件审判、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曾任云南省高院院长许前飞被撤职降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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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4日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许前飞同志身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应与其关系密切的律师和私营企业主请托,干预和插手具体案件审判工作,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

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打高尔夫球,接受公款宴请;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许前飞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最高人民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被查与一份举报有关?

作为上世纪80年代初为数不多的法学硕士,外界对许前飞的评价是“身材高大、言语平和的学者型大法官”。

一个学者型的人才,为何最后会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许前飞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打高尔夫球,接受公款宴请。

有业内人士称,在云南任职期间,许前飞就很喜欢打高尔夫。

“经常在腾冲打高尔夫”。

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发布消息称,许前飞与其关系密切的律师和私营企业主请托,干预和插手具体案件审判工作,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

有内部人士猜测,这与一份网上实名举报信有关。

在这份2017年3月发布的江苏省牧羊集团的实名举报信中,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玩弄法律,滥用职权”。

举报信称“在院长许前飞一手操纵下,公司稳定、正常的发展受到所谓‘股权再审’案件的严重困扰和破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及程序,违法滥用院长案件再审职权;人为和精心操纵再审过程,审委会‘一言堂’,裁定文书‘未审先判’,把本案设计成注定‘改判’的结果。”

该举报信最后的结论是“许前飞院长对本案何以如此‘上心’?只缘涉嫌巨大的利益输送。”

其实,对许前飞,云南人并不陌生。

从许前飞的履历上来看,2007年12月,他就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2月任二级大法官);后于2012年12月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

他在云南任职的时间中,有五年坐在云南省高院一把手的位置上。

据报道,2008年1月,许前飞当选云南高院院长之日,曾有云南本地媒体记者拦住他,他对记者的提问应答自如,表示:云南气候很好,是个好地方,除了没有海,其他都有。

而在云南任职期间,他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并针对热点案件发声,也留下了一些辛辣的观点。↓

1

法官和律师之间没有潜规则

网友:如果你面对律师老朋友上门行贿,会怎么处理?

许前飞:可能第一个反应会告诉他,既然是老朋友,干这个干吗?

2

不主张鼓励老百姓打官司

网友:怎样才能真正地做到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能打官司,有事爱去打官司?

许前飞:我不鼓励打官司。我希望很多问题能够用其它的、非诉讼的途径解决。很多纠纷在它的原始状态,在它的萌芽状态,更容易解决。真正闹到对簿公堂,往往这个纠纷就不太好解决了。

3

不认同司法腐败

网友:如何看待“司法腐败”这个问题?

许前飞:我不太认同司法腐败这个提法。司法队伍当中,确实有一些害群之马,确实有一些腐败现象,但是我觉得,整个队伍的机体没有腐败,因此谈不上司法腐败。至于这些队伍当中的少数人,我觉得还是要从严治理、从严惩处。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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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的一次网络访谈中,面对网友“躲猫猫”事件的提问,许前飞对该案公开发声。↓

网友:请问许院长,对刚刚审判的“躲猫猫”案,我个人觉得判得有点轻了,您有什么看法?

许前飞:我也是今天才知道这个消息,今天上午宣判的,我也是刚刚听说这个案件。我个人觉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按《刑法》的规定,刑期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我觉得这个判决应该是在幅度刑之内,无期徒刑也是一种很重的刑罚。

也是在这次访谈中,许前飞对轰动一时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作出回应。↓

网友:对于前段时间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小学生卖淫案,目前的进展情况怎样?

许前飞:我不太了解这个案件的情况。但这个案件前一阶段一直是在侦查过程中。据我现在了解的情况,这个案件可能正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没有进入到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所以,我对这个案件目前信息掌握的情况也就是这样。可能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

令人惋惜的学者型人才

许前飞的前同事都认为,毋庸置疑,他是一个懂业务的院长。

许前飞是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曾在这所著名的高校任过国际法学系教师、副主任,其间通过学习,成为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并于1988年10月至1989年9月,前往美国纽约大学进修。

丰富的理论知识无疑给他的实践打下了深厚的法学基础。

而此后,许前飞到基层就任过副庭长、庭长直到院长,还曾就任过海南省政府秘书长,可谓从基层到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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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性、有想法、有理想,是一个学者型法官、院长,我们大多数法官还是认可这点。”

一位法官这样说,许前飞在民商和国际商法中都颇有造诣,且一直都在带研究生。他的法学理念一直就是反对死刑,甚至他的一些想法是前卫的,希望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自己司法改革的理想,“属于一个理想主义的人才,但是现实却往往不是这样。”

当然,他在云南任职期间,一些云南的案件得到了修复和拨正。

另一位法官说,他的印象中,许前飞在任期间很大的贡献,就是2008年他就任后,开始试水的对少数民族法官的培养。如经常组织少数民族法官进行双语培训,法官用当地语言进行审判和调解。

客观的说,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审判人才。

“虽然没有接触过,但办过许多大案子,从各方面的渠道以及一些案件上看,他确实是一位学者型法官。”

云南一位资深律师说,对许前飞的印象是他在任云南省高院院长时,有意图想杜绝司法腐败,还对审委会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防止少数人决定案件。“当时在我们的理解看来,这就是冲着司法腐败来的。”

今年4月20日,许前飞在讲座中谈到《人民的名义》,还特别指出,法律是一门治国理政的最高学问,忧国忧民正是法律人的良知体现。

他的这段话是为了启迪未来的法律人才,现在看来,他更应该先匡正自己。

“他是一个学者型法官,但是没有用自己的知识去为法律服务。私欲膨胀,权力至上,最终只能为法律所不容。”一位法官感叹。

在2016年12月4日的“国家宪法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新任命的审判员的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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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前飞作了慷慨激昂的演讲,当天,那篇演讲稿在朋友圈刷屏了,如今再次回顾,令人嘘唏不已!

演讲部分内容:

法官这个职业,虽然算不上荣耀和显赫,但我们手中却掌握着可以剥夺公民自由、财产、甚至生命的权力。这种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能够惩恶扬善,实现正义,也可能剑走偏锋,伤及无辜。因此,行使权力,应当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我们作为法官,在处理案件中,我们怕什么呢?我们怕丢了头上的乌纱帽,甚至我们怕自己的身家性命,但我们有没有想过敬畏百姓、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呢?如果当时我们的同行,能够对百姓、对法律心存敬畏,何至于做出这样的判决!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的权利需要我们去保护。“尔俸尔禄,民脂民膏,黎庶易处,苍天难欺”。这是对百姓的敬畏,对法律的敬畏。

这些慷慨激昂的语句曾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可惜的是,他自己没有能够做到。

许前飞简历

许前飞,男,1955年10月生,汉族,河南孟津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

1974年10月湖北省天门县后港公社知青;

1978年3月武汉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年1月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4年12月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系教师、副主任(其间: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8年10月至1989年9月美国纽约大学进修);

1988年12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1990年10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庭庭长;

1994年7月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厅级);

1996年11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3年2月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正厅级,其间: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7年5月海南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7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年1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2月二级大法官);

2012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13年1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