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贵州篇】数说2016贵州经济的“第一”“首批”“率先”

2017-01-04 15:02:03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王璐瑶] [初审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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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2016·多彩贵州这一年

“率先”

大数据

通过全国首部地方法规

2016年1月15日,贵州省通过了《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这是中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将大数据产业纳入法治轨道,以立法引领和推动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

条例的出台不仅是贵州作为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迈出的坚实一步,对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更为重要的是,条例填补了中国大数据立法的空白。

大扶贫

率先通过相关条例

2016年9月3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贵州省大扶贫条例》,从去年11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准确定义了大扶贫,即“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的大扶贫格局,争取国家和其他省(区、市)支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全力、全面帮助本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增强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营养餐

率先出台改善计划

2016年10月,贵州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并于秋季学期,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11个县及10个极贫乡镇,14万农村学前教育儿童中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省、市(州)、县三级财政每年需投入补助资金8400万元。

今年春季学期起,该计划将对贵州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5个县(市、区)84万农村学前教育儿童全覆盖。

旅游资源

率先开展贵州省范围大普查

2016年4月,省人民政府决定,在贵州省范围内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工作。

凡在贵州省范围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为旅游开发利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包括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动、乡村旅游、康体养生、红色旅游、山地体育等,都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生态环境

率先启动损害赔偿制度

2016年11月,《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标志着贵州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

生态损害赔偿根据“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旨在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

率先制定保护责任清单

2016年9月,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这是我国首部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定的出台将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全面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桥面至江面565米

北盘江大桥世界第一高

2016年12月29日,由贵州、云南两省合作共建的世界第一高桥——杭瑞高速贵州省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北盘江大桥建成通车。

北盘江大桥是杭瑞高速毕都段的控制性工程,位于云南省和贵州省交界处,北盘江大桥桥面至江面高差达565米,超越之前世界第一高桥四渡河特大桥的560米,成为目前世界第一高桥,大桥主桥为钢桁梁斜拉桥,主跨720米。

从高空看,大桥像是一张薄薄的纸片。(记者王璐瑶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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