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智利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2016-11-23 08:25:47 [来源:新华社] [初审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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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圣地亚哥11月2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智利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一、应智利共和国总统米歇尔·巴切莱特·赫里亚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6年11月22日至23日对智利进行国事访问。

二、访问期间,两国元首举行了坦诚深入而富有成果的会谈,就双边关系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交换意见,就进一步深化双边各领域互利合作和友谊达成重要共识。

三、两国元首积极评价中智建交46年来,特别是2012年两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双边关系取得的长足发展,并一致认为,两国高层交往频繁,双边合作机制运行顺利,政治对话和互信不断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保持密切协调配合,双边关系的全局性和战略性日益突出,两国元首对此感到满意。

四、在当前中智致力实现各自发展规划的征程上,双方全面深化友好互利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为进一步促进两国关系发展,两国元首一致决定在2012年中智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智利共和国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五、双方一致同意加强高层交往,加强两国政府部门、立法机关、政党、地方等各领域、各层级交流,不断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

六、双方重申将坚定支持对方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继续在涉及彼此利益的重大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智方重申坚持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统一大业。

七、两国元首积极评价2015年5月25日双方在圣地亚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共同行动计划》以来执行情况,重申这对两国各领域中长期交流合作的指导作用,承诺两国有关部门要共同努力,继续抓好落实工作。

八、双方一致同意尽早启动两国政府间常设委员会,充分肯定双边经贸混委会工作机制的作用,积极评价去年以来经济合作与协调战略对话机制及其下设基础设施、矿业、创新和技术、能源等工作组在推动相互投资和加强政策沟通协调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绩,将继续有效利用上述机制,统筹推进各领域交流合作。

九、两国元首高度评价中智自由贸易协定生效10年来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对双方宣布启动自贸协定升级谈判感到满意,责成两国有关部门争取尽早开始正式谈判,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双边经贸关系。

十、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拓展矿业、农业、制造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中小企业等领域合作,促进产业融合,提高各自经济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

十一、双方同意深化金融合作,充分利用好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在智人民币清算安排等作用,更好地带动双边贸易和投资。

十二、双方祝贺“中拉文化交流年”和“智利周”成功举行,一致同意以此为契机,扩大文化、教育、南极科考、天文观测、防震减灾等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中国文化中心尽早落户智利,进一步采取便利签证措施,扩大人员往来和旅游合作。

十三、双方一致认为,中智同为发展中国家,在许多重大国际和地区事务中拥有广泛共同利益,持相似立场。双方愿就联合国安理会改革、全球经济治理、气候变化、海洋保护、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重大全球性议题保持密切协调,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有效的多边主义。

十四、双方祝贺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秘鲁利马成功举行,积极评价中智双方为此所做的积极贡献。同意继续秉持亚太伙伴关系精神,加强合作,发挥亚太经合组织的重要作用,共同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积极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加强地区互联互通。

十五、双方一致同意深化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推进中拉整体合作。双方愿继续推进中国-拉共体论坛建设,中方将支持智方办好2018年中拉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

十六、中方积极评价智方担任拉美“太平洋联盟”轮值主席期间在推进地区一体化进程和发展观察员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愿同“太平洋联盟”等拉美次区域组织加强交流合作。

十七、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经贸、农业、质检、文化、教育、信息通信、金融等领域合作文件。两国元首对此表示满意。

十八、习近平主席对米歇尔·巴切莱特·赫里亚总统及智利政府和人民在访问期间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并邀请巴切莱特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2016年11月22日于圣地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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