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省部级公立医院将部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2016-07-11 15:38:42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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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起,长沙的省部级公立医院将部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华声在线7月11日讯(三湘都市报记者 刘璋景 李国平)湖南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继续推进。7月8日,省发改委公布“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补充通知”,决定对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小儿静脉输液和371项四级手术项目价格等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新的价格标准将于今年7月15日起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8日表示,调整的医疗服务费用会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支付范围,“做到不增加或略微降低老百姓总体医药负担,今后老百姓上省级公立医院的费用会比目前低一些。”

371项四级手术价格上浮

在长沙的省部级公立医院除了中药饮片之外所销售的药品将全都实行按照“零差率”销售。同时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各类劳务性医疗服务价格。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考虑到部、省属医院收治的疑难杂症较多,药品、高新技术占的比重大,部分医疗机构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的标准未完全达到规定比例的实际情况,决定对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小儿静脉输液和371项四级手术项目价格等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新的通知,在此次医疗改革后,“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调整为70元/次;“小儿静脉输液”调整为10元/组;增加“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费” 3元/组;确定“中医辨证论治”3元/次;371项四级手术项目价格在湘发改价服[2015]1090号文件基础上再上浮5%。

救护车费为100元/次

记者在今天公布的《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一类价格表》上看到,此次改革涉及综合医疗服务类、临床诊疗类、医技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的价格调整。并对每一项的收费有详细规定,比如综合医疗服务类一般医疗服务的诊查费 ,普通门诊诊查费为5元/次,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为15元/次,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为22元/次,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为70元/次。急诊诊查费分别在上述普通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诊查费、主任医师诊查费基础上加收2元。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为12元/日,急诊留观不足12小时按半日计价,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一日计价。

价格表还对医院的救护车费、床位费、空调费等百姓十分关心的项目收费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救护车费为100元/次,含急救车折旧费及运营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费等。不含院前急救、抢救。城区内不分里程。自愿租用救护车城区外转运患者的,收费标准由医患双方协商议定。

医技诊疗类包括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核医学、放射治疗、检验、血型与配血、病理检查等方面,因教学、科研、操作失误以及仪器性能差错等原因,需要重新检验、检查的项目,不得再向患者收费。不论以任何形式取检验、检查等结果,均不得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