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个地方政府尘肺病救助方案出台

2016-06-15 10:51:2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银艳 通讯员 彭静] [责编: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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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6月14日讯(湖南日报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彭静)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获悉,涟源市日前出台了尘肺病救助方案,对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尘肺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和民政救助措施。这是湖南首个地方政府尘肺病救助方案。

涟源是我省煤炭资源大市,涟源市政府今年列支专项经费1000万元,对于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经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为尘肺病,且参加了新农合或居民医保的尘肺病患者可以申请救助。

医疗救助办法分为门诊医疗救助和住院医疗救助。尘肺病患者门诊医疗救助只限于涟源市职业病防治院、娄底市疾控中心、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门诊费报付标准按尘肺一期、尘肺二期及尘肺一期合并肺结核、尘肺三期及尘肺二期合并肺结核设定1000元/年、2000元/年、3000元/年。住院费用按普通病人住院报付的相关规定予以报付(纳入新农合)。

民政救助办法包括,凡尘肺病患者家庭,符合低保政策规定条件的,应纳入低保范围,原则上二期以上患者及其配偶依照政策纳入低保范围;二期以上患者住院,住院费用自付部分按照60%予以医疗救助,年度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生活确有困难的患者可申请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