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职工享“痛经假”有望今年颁行

2016-05-20 09:24:14 [来源:新快报] [作者:董芳] [初审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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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计划新制订12项规章

新快报讯 记者董芳报道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制订规章计划》,其中新制订项目12项,预备项目10项,修改项目11项。在新制订项目中,包括“广东省粤剧保护管理规定”,以及此前因提出“痛经假”而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新快报记者浏览发现,今年省政府新制订项目有12项,并且明确了起草单位。分别为:1。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省编办);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省公安厅);3。广东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省水利厅);4。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省林业厅);5。广东省粤剧保护管理规定(省文化厅);6。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省质监局);7。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法制办);8。广东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省法制办);9。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省法制办);10。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省法制办);11。广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残联);12。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省总工会)。  

据新快报记者了解,去年11月,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曾在广东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因提出拟设立“痛经假”而备受关注。送审稿第六条规定,长时间不能离开劳动岗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经医疗机构证明(半年有效)患有重度痛经而不能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经期给予1天的带薪休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一规定受到很多女职工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