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机制 刻不容缓

2016-03-14 10:08:19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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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峰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校园欺凌主要是同学之间蓄意、恶意造成的一些欺凌事件,无论是来自于外部的,还是内部的,都应当坚决防范、坚决制止。

    梳理国内近年来频发的诸多“校园欺凌”事件,以群殴居多,以多欺少。但此类事件发生后,行为人往往因未成年人或犯罪情节较轻而没有受到刑事处罚,道德说教后多是仅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目前,我国在处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时,一方面强调对受教育者或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却对青少年之间的欺凌现象及严重后果研究不足,侧重用道德教育和行政处理方式解决问题,导致法律对青少年警示作用削弱。近年来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应尽快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规,明确家长、学校、社区、公安、司法等的职责,同时,司法机关应加大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的惩罚力度,对校园凌虐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当然,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之外,社会的职责与作用尤其需要重申。校园欺凌问题的解决,不能一味被动倚靠社会与每代人的自我治愈来完成。社会组织是否可以适时而动,教育体制改革是否应有更宽阔的眼界与更厚重的责任感,家庭、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否亟须重新定位,这些都是待解题。同样,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我们需要做出快速反应,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及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坚决防范、坚决制止此类事情,尽最大努力使发生率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