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守护公平正义

2016-03-14 08:44:02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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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刘文韬 陈昂 张斌

    “法者,天下之公器”。

    无论是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还是“两高”工作报告,无不彰显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

    代表委员们认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首先是法治的中国;一个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首先是法治的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让法治守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平正义的阳光。

    以完善的法律体系

    保障人民权益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代表委员们认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基础。

    2015年,着眼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迫切需要,解决好养老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社会优待措施落实等难点,湖南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修订了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以法律的权威充分保障了老年人公平享受养老服务、社会优待、权益保障的各项权利。

    “从制定和修订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到审议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充分体现立法为民理念,筑牢了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坚实平台。”曾参与过立法调研的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蒋秋桃感慨地说。她建议,要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制保障人民权益。

    2016年,我省又将审议10多部地方性法规,其中涉及民生领域的立法占较大比例。如何确保人民群众均等享受法律赋予的各项权益?全国人大代表、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丽莎表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关键。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地位,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中心,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建立和完善立法论证、听证、评估机制,拓宽代表、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确保所制定的法律规章不向任何个人、部门与地方倾斜,才能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通过法律得到落实,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

      以严格规范的执法

捍卫公平正义

    近年来,湖南省公安机关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问题破解,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法治湖南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因执法问题引发的信访投诉同比下降2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执法是关键。”在公安战线工作过多年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委督办专员胡旭曦说,只有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代表委员们认为,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经过多年努力,湖南在规范行政执法上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资格,完善执法程序,着力消除“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以罚代管”等现象,坚决依法惩处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省政府参事秦希燕建议,严格规定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公正责任制。同时,将执法过程置于阳光下,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执法的主体、对象与时间,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案件中都能看到公平,感受正义。

     以公正司法

    确保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代表委员们认为,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从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扎实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

    “为优化司法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中央推出多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各地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司法环境复杂、司法公信力不高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南省委副主委、中南大学图书馆馆长朱建军说。

    朱建军委员建议,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两高”的司法责任制意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排除妨碍公正司法的干扰,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权、专注司法、超脱办案。“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说。

    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在推进司法公开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全国人大代表、新化县曹家镇展望村村委会主任杨娟娟建议,要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特别是在基层司法机关完善群众旁听、司法听证、新闻发布等制度,加快构建司法公开信息平台,积极探索网络播报、微博播报等司法公开新途径、新形式,让司法接地气、去神秘化,真正让司法“晒”在阳光下。

    (湖南日报北京3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