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发展 助改革 惠民生

2016-03-10 09:02:50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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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德江委员长9日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2016年将以立法、监督为重点,积极开展工作,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

    与会代表认为,报告在安排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时致力于促发展、助改革、惠民生,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督都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中心任务聚焦。

    推动新发展 树立新理念

    “把今年立法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上,有利于我们同时用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推动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全国人大代表朱国萍说。

    报告提出,今年将制定民法总则,健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制定环境保护税法、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粮食法、资产评估法等;修改证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

    目前,上述立法工作已相继启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发言人傅莹日前透露,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已再次启动,第一步就是制定民法总则,预计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而落实税收法定也已有了时间表、路线图。

    在监督方面,报告提出,今年将听取审议中央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就常委会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两个决定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加大对财政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既注重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又注重推动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这将是今年立法监督工作的一大特点。”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兆安代表说。

    围绕创新、绿色等新发展理念,报告明确提出,要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对水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改革铺路 促改革落地

    全面深化改革以来,一些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与现行法律规定并不一致,而修改法律的时机又不成熟,这就需要以授权决定的形式支持相关改革试点工作。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公益诉讼改革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等分别作出授权决定,体现了“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原则,为改革试点工作铺就了法治之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继续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依法及时作出有关改革试点的授权决定,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邓辉代表指出,下一步,改革试点地区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也要深入评估试点情况,适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为以立法促改革、以监督抓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提出,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坚持以民为本 促进公平正义

    新形势下,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是做好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

    围绕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报告提出,要制定中医药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红十字会法,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等。

    民生领域立法工作紧锣密鼓,相关法律呼之欲出:中医药法草案去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着眼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中涉及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等问题,有关方面正抓紧深入研究,提出积极稳妥方案……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道路安全、生产安全等问题,报告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结合审议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去年常委会刚刚修改了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对违法生产经营、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今年就启动对这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可以说是趁热打铁,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依法严守‘舌尖上的安全’。”杨帆代表说。(据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