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乡反腐力度是反腐的进一步深化

2016-03-09 08:52:19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赵强]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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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前,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黄树贤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表示,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反腐力度不减,重点加强县乡一级反腐力度,会更加重视解决民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十八大以来,反腐风暴战果累累,有媒体报道,仅去年就惩处了近30万违纪官员。随着周永康、徐才厚、苏荣等一大批“老虎”的落马,也有人会有疑虑:反腐风暴是否因这群“大老虎”的落马而有所放松?黄树贤的表态回答了人们的疑问:今年反腐力度不减!而重点加强县乡一级的反腐力度,则表明反腐力度不仅不减,更走向细致和深入。

    县乡一级官员,从职位上来说并不高,但“小官巨腐”的案例并不罕见。例如,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在社区开发建设中,单笔索贿金额就高达5000万元。江西省莲花县高洲村原党支部书记谢建兵,则在任上以欺骗手段一次就侵占群众利益260万元,真是不能拿村官不当官。而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在2015年上半年集中开展的清查活动中,就立案查处了农村违纪违法人员82人,涉案金额达3500余万元,其中一名村里的出纳员就挪用了集体资金388万余元——“小村大贪”的现象已经到了必须清理的时候!

    县乡一级的腐败,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因这些民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容易形成腐败的小气候,毒化社会风气,动摇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危害尤其深远。县乡一级腐败,更会由于腐败的侵占、贪腐和懒政,导致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走不完“最后一公里”,民众得不到真正的实惠,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因之受损。县乡一级的腐败,还会造成处事不公,民众办事不便,基层社会矛盾激化,成为民众上访、社会不稳定因素形成的诱因。而在县乡一级,制约权力的手段和工具相对匮乏,县、乡领导“天高皇帝远”的心态较为严重,权力专断独享乃至失控更会加剧腐败的恶劣程度。

    因此,尽管在县乡一级反腐不像打“大老虎”一般轰轰烈烈,但需要更细致与深入的工作,方能取得成效。中央部署今年重点加强县乡一级反腐力度,再一次证明中央的反腐决心,也说明县乡反腐,事关民众切身利益,事关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事关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一点也轻视不得。“郡县治,天下无不治”——加强县乡一级反腐力度,是反腐的进一步深化,巩固和验证反腐成果,给人信心,令人期待。

    ■本报评论员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