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奕龙委员:尽快修订房地产领域法律法规适应市场新常态

2016-03-08 10:57:31 [来源:新华社] [作者:张亮] [初审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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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3月8日专电(记者张亮)房地产去库存背景下,中小城市房地产投资与销售持续低迷,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发不规范、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突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建议,国家尽快修订出台新的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

  朱奕龙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指导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2007年和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条款进行两次修改。但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和城市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房地产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都发生重大变化。

  “经济新常态下,中小城市房地产企业资金趋紧,开发不规范、拖欠工程款、侵犯购房人权益、诈骗银行信贷资金等系列问题日益凸显。但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过窄,处罚力度明显偏低,空白点较多。近年来,政府部门只能选择以政策代法,以文件代法进行管理。”朱奕龙说。

  他建议,一是应当调整法律适用范围,将现行的法律修改为《城乡房地产管理法》,建立覆盖城市和农村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将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活动和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建设纳入该法范畴。新修订的法律要与《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相衔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与统一性。

  二是完善房地产开发违法行为的认定及处罚制度,增加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商的条款,加大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罚力度,规范责任主体行为,确保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具备法律承诺的义务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