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要小康,重点在产权”

2016-03-07 08:54:48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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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蒙志军

    档案

    罗祖亮: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局主席。自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每年提交的议案、建议均达10余件,内容涉及金融、民生、法治等众多领域。  

    故事

    今年来北京开两会,罗祖亮带来了《关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资源资本化》的建议。他说,从2002年起,自己关注这一问题已达14年之久。

    “当前,农业发展面临一些亟待突破的瓶颈。”罗祖亮介绍,比如,近年来,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导致很多土地出现“抛荒”,农村资产、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农民拥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及生产用房所有权、养殖水面使用权、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等,不能有效地进入市场领域流转,它们的巨大价值得不到市场承认;农民“捧着金饭碗”却背井离乡外出“讨生活”,想做点小生意又没有资金来源,想到银行贷款又没有合适的抵押品和质押物。“所有这些现象都表明,农村急需开展一场触及根本的改革。”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改革和完善农村的产权制度。早在2013年,武汉市就开展了农村产权改革试验。安徽省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沉睡的农业资源变为资本自由流动,为农村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和勃勃生机。

    “事实充分表明: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老乡要小康,重点在产权。”罗祖亮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他建议,要赋予农民合法的财产权和交易权,并获取相应的收益,激活农村市场,释放农村潜能,扩大内需,促进中国经济行稳致远。要盘活农业资源,全面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让资本自由流动并直接服务于农业。要出台配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探索产权资本经营的主要形式和产权纽带方式,促进农业经营体系向市场型、实体型和公司型方向发展。这项工作有利于扩大内需,有利于供给侧的改革,使我国经济由投资、出口、消费变为由内需拉动的消费、出口、投资的经济形态。  

    感怀

    罗祖亮:第三次土地“革命”,很可能是农业人口的消费革命。我将继续为农业、农村、农民鼓与呼。

    (湖南日报北京3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