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甘艳
2015年,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业务内信访举报3014件(次)。但在各种矛盾相互交织下,难免会发生一些党员干部受到错告、诬告的情况。
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同时,长沙市纪检监察机关为“担当者”担当,通过澄清不实信访问题,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长沙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194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不实信访问题。
出现违纪要严肃查处,遵规守纪也要及时保护
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5年受理的信访举报线索一一进行排查核实,共立案177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33人,查处县处级干部51人,纪律审查工作在全省考核中名列前茅。
但由于当前改革步入深水区,各种矛盾相互交织,难免会有一些党员干部受到错告、诬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保护和支持遵规守纪、敢想敢干、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还人清白。
2015年10月,一名市直单位班子成员被举报家庭收入与财产不一致。接到举报后,长沙市纪委立即要求被举报人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签字背书。随后,对被举报人进行谈话函询。在此基础上,市纪委针对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逐一深入调查核实。
然而,纪委在调查核实后,却发现该举报与事实不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市纪委工作人员及时向被举报人及其单位纪委书记通报了这一结果。
“说老实话,知道自己被举报,觉得很委屈,压力也非常大,感谢纪委查清了事实,我如释重负。”这名被举报人深有感触地表示,谈话函询对自己来说也是一种提醒和教育,促使自己今后更加严格自律、廉洁用权。
严管与厚爱并重,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出现违纪问题,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如果没有问题,也要保护好党员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和通报,及时澄清问题,使他们放下包袱,大胆工作。”长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宁乡县,创新推行的“阳光处访”办法,就让信访群众感受到更多温度。
根据这个办法,宁乡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基层信访问题,组织信访当事人双方、相关部门和公众评判人员召开信访问题公开答复会,给予信访双方一个举证的平台。宁乡县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方式既给了信访人一个明白,也还了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一个清白。
此外,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抓早抓小,针对信访监督、案件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情况,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及时采取谈话函询、提醒教育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防止党员干部因小错酿成大错。
仅2015年,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开展诫勉谈话256人次,谈话函询524人次。“这既是一种及时的‘敲打’,实质上也是对我们的一种关爱。”一位谈话对象坦言。
在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同时,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保驾护航,引导他们严守纪律底线,一大批“狮子型”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勇立潮头、冲锋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