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富二代高速路互飙10多公里 相撞后一车飞起

2016-01-08 08:34:19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刘军]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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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监控视频显示,两辆豪车(圈中所示)在车流中不断穿插。

原标题:两富少高速“斗车”变“斗牛”

□本版撰文信息时报记者刘军 通讯员交宣

本版摄影信息时报记者 萧嘉宁

两辆涉嫌改装过的豪车相遇,因谁也不服谁,相互斗气,开足马力在车流密集的高速路上互相追逐,上演速度与激情,时速一度飙到一百七八十码。“夹缝”中超车、实线变道、你追我赶、互不相让,在高速路上互飙十几公里后,终于碰撞出了“火花”—一辆小车凌空飞起,翻车了!昨日广州交警通报,两位豪车车主因“追逐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据介绍,这是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广州查获的首单“追逐驾驶”入刑案。

两车碰撞疑点重重

这个交通事故不一般

2015年11月21日13时25分左右,广州交警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机场高速南行18公里+622处发生一宗两小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其中一辆宝马车“横卧”大马路上,驾驶员被困车内,另外一辆奥迪车也“伤痕累累”停放在一旁,导致该路段交通出现缓慢。接报后,广州交警迅速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但这起貌似简单的交通事故现场却引起到场民警的怀疑……

“从事故现场的痕迹以及事故车辆的碰撞痕迹来看,两辆车子发生碰撞时的速度应该都不慢”,广州交警林警官向记者介绍道,到场的民警通过勘察发现,该辆宝马车在事故时应该发生过翻滚。

是什么原因导致事故中的车辆在事故中发生这样的事故形态呢?广州交警林警官介绍,“事故车辆发生翻滚的事故形态并不常见,一般在车辆高速行驶的过程中发生刮蹭或者碰撞,导致其中一辆车辆出现失控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这种事故形态,但从事故发生时段的现场路况来看,此处车辆较多,按道理不应该会有车辆高速行驶的情况出现。”为了查清事故中疑点,广州交警对这宗貌似简单的交通事故展开了进一步调查工作。

监控视频还原真相

高速路上飙车十几公里

民警通过调取沿途监控视频,“倒带”发现,沿途均有发现事故车辆的踪迹,从视频中看,他们当时的车速很快,经过初步分析发现,在部分路段两车车速均超过150公里/小时,最快的时候甚至可能达到170公里/小时(车速的具体鉴定结果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交警分析认为,两辆豪车涉嫌竞速飙车。

记者联系到其中一名证人黄先生,他表示,“事发当日中午,我驾车前往佛山途经机场高速时,突然从我行驶方向的后方传来一阵阵发动机的‘轰鸣声’,紧接着我看见两辆蓝色的小车一前一后从我驾驶车辆的右侧超过,速度很快,当时把我吓了一跳,等我回过神的时候,就看到他们已经又在变道超过他们前方的其它车辆了,两辆车行驶的速度都很快,而且全然不顾其它车辆的安危,只要有空隙就马上变道超车,一眨眼的功夫就从我的视线范围消失了。”

记者从广州交警提供的监控视频中看到,13时08分左右两辆蓝色小车从大广高速东湖收费站进入大广高速并往南行驶,在随后时间段的监控中,长达十几公里的路程中,这两辆蓝色小车除了在高速行驶之外,还不断做出各种危险的驾驶行为,“夹缝”中超车、实线变道、横跨多条机动车道的大幅度变道、你追我赶、互不相让,在遇到车辆较多的情况下,它们不但不减速,反而加速在车辆的间隙中穿插过去,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为何这两辆小车会作出如此疯狂的行为,两辆小车的驾驶员是认识的?是约好的?两辆事故车辆驾驶员在接受民警询问时的言语,不禁让人哭笑不得。

两名车主素不相识

只为好胜斗气惹出祸事

在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两名驾驶员在事故发生之前素未谋面,是什么原因导致两个“陌生人”在高速公路上飙车呢?

涉案驾驶员、奥迪车主陈某某向记者陈述道,事发当天他载着一名朋友从花都区出发,走大广高速转机场高速,准备前往番禺区,从收费站进入高速路面不远就遇到了涂某某开着的宝马车,当时涂某某的车超车比较突然,导致自己驾驶的车辆需要采取急刹,就引起了自己“较劲”的想法。于是就与对方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开始竞逐,结果越开越快,前后位置曾换了三四次。当去到事故发生位置时,也不知道对方的车辆为什么突然“挤”过来,与自己驾驶车辆的右侧发生接触,然后对方就失控翻滚了出去,事故发生的刹那间自己都懵了。当记者问他当时驾驶的车速如何时,他表示,“当时光顾着看路面情况没怎么留意,偶尔‘瞄’过一下,最高时速的时候应该有170、180(时速)了吧。”

宝马车主涂某某则表示,自己当时独自一人驾驶车辆从花都区出发准备前往金沙洲,刚进入收费站就看见了陈某某的车辆,认为都是改装过的车辆,让他觉得对方也是“爱玩”之人,便起了“比一比”的心态,于是就与对方在高速公路上“比”了起来,直到事故发生的位置,他看见行驶车道前方有其它车辆在行驶,便想提前变道避开,没想到一变道就与对方车辆发生了接触,导致自己驾驶车辆突然失控“飞”了出去,虽然自己只是受了点轻伤,但回想起来还是非常害怕。

因飙车涉危险驾驶罪

两车主被刑拘成广州首例

据记者了解,两位车主车辆都是自己的,陈某某今年26岁,涂某某29岁,两人均经商。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涂某某、陈某某在事故发生前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追逐竞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情节恶劣,两人的行为已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据介绍,这是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广州查获的首单“追逐驾驶”入刑案。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冼科律师指出,该案中,涉事双方存在相互追逐、斗气开车、穿插而行等行为,且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该案属于情节恶劣的危险驾驶罪,将面临1到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而如果是“追逐竞驶”造成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以危险方式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还可能被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