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安局开先河 聘法律顾问

2015-08-07 08:46:50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张文高 蔡亚平] [责编:戴瑶霖]
字体:【
    

    本报8月6日讯    因今年以来,株洲市公安局涉诉案件激增,超前两年总和,日前,株洲市公安局聘请3名律师作为该局法律顾问,这是该局成立以来首次聘请法律顾问,也开了全省公安机关聘请法律顾问的先河。

    【原因】

    今年涉诉案件达281起

    杨青是株洲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复议应诉大队大队长,也是此次聘请法律顾问的主要推动者。他说,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尤其是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公安机关成为被告的可能性增大,今年以来,该局涉诉案件已达281起,超过此前两年的总和。

    这让杨青十分为难。“案件涉及到采购、聘用、合同、经济、刑事等各方面,有些部分我们做不到专业,也无法专业。”

    “法律顾问和他带领的团队属于外来智库,作为第三人,会更公正地看待问题,帮助行政与执法。”日前,省公安厅下发文件,提出加强诉讼代理人队伍建设,株洲市公安局决定“吃螃蟹”。

    【改变】

    聘请3名顾问律师

    “法律顾问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大胆发表意见,对不遵守法律的行政行为敢说不,对不适当的行政决策和行政命令敢于提出修改意见。”株洲市公安局副局长黄进革在聘任仪式上强调,该局今后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涉法事项等,一律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凡涉及重要项目、合同、协议签订,各类诉讼、仲裁等,法律顾问要提前介入,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株洲市公安局此次共聘请了3名顾问律师,均为业内精英。杨青告诉记者,虽有一些政府机关已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尚未有成熟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公安机关更是少闻。目前该局正在拟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希望就此破局,提供可拷贝的经验。“比如,顾问律师所代理的案件的当事人涉及到公安局,必须要申请回避。”

    【观点】

    无形中引入监督力量

    湖南御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超是受聘律师中的一名。他说,公安局聘请法律顾问将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也在无形中引入了一种专业的监督力量,“某种意义上,律师更多的代表的是私权利,而公安机关体现的是公权力,这让私权利与公权力放在了平等的位置上。”        ■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张文高 蔡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