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详解亚投行四大关键点

2015-06-30 07:22: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李晓喻] [初审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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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出席《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签署仪式的各国代表团团长。中新社发 廖攀 摄

中新社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 李晓喻)《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29日正式签署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距正式成立仅“一步之遥”。中国财政部官员当天接受媒体采访,对亚投行各方投票权、行长人选、纳新等热点问题做出回应。

关键点之一,股本和投票权如何分?

亚投行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分为100万股。域内外成员认缴股本在75:25范围内以GDP(按照60%市场汇率法和40%购买力平价法加权平均计算)为基本依据进行分配。据此计算,中方认缴股本达297.8亿美元,占总认缴股本的30.34%,目前为亚投行第一大股东。

亚投行的总投票权由股份投票权、基本投票权以及创始成员享有的创始成员投票权组成。每个成员的股份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亚投行股份数,基本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12%,由全体成员(包括创始成员和今后加入的普通成员)平均分配。每个创始成员同时拥有600票创始成员投票权,基本投票权和创始成员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比重约为15%。

中国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06%,亦为现阶段投票权占比最高的国家,印度和俄罗斯的投票权位居第二和第三位。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发展中国家在亚投行中占据多数,并拥有较大话语权因应了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也彰显了发展中国家携手推进亚洲区域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针对中国拥有事实上的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指出,这一结果并非中方刻意谋求,而是根据各方确定的规则自然得出的。今后随着新成员的加入,中国和其他创始成员的股份和投票权比例均可能被逐步稀释。

关键点之二,行长怎么选?

根据协定,亚投行行长将从域内成员国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一次。这意味着非亚洲国家将无缘行长职位。行长最终人选由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投票产生。

史耀斌表示,亚投行将按照“公开、透明、择优”的程序遴选行长,并由理事会任命。当行长遴选工作启动后,中方将推荐“强有力的候选人”竞选首任行长。

关键点之三,如何吸收新成员?

“首发阵容”确定后,亚投行今后将如何吸收新成员?

史耀斌指出,亚投行对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开放。符合成员资格的国家或地区,经理事会“特别多数”(即理事人数在理事总人数占比过半,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一半)投票同意后,可成为亚投行成员。

而亚投行的正式成立是理事会产生并投入运转的前提。史耀斌据此透露,最早要等到今年年底亚投行成为实体银行后,才能开始接纳新成员。

针对美日今后加盟亚投行的可能性,史耀斌表示,只要是世行、亚行的成员,“经审批后都有可能成为亚投行成员”。

关键点之四,决策怎么进行?

根据协定,理事会讨论的所有事项,均应由所投投票权的简单多数,即投票权的半数以上决定。选举行长、增加资本金、修改协定、下调域内出资比例等重大事项,均需要以超级多数批准,即指理事人数占理事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四分之三的多数通过。吸收新成员则采用“特别多数”原则批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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