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政协原副主席受贿500余万元受审

2015-05-13 12:04:45 [来源:正义网] [作者:邓铁军] [初审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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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电(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罗兆丹)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钦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防城港市政协原副主席、党组成员兼防城港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黄福明(副厅级)受贿一案,近日在钦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福明利用其先后担任防城港市贸易局局长、防城港市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局长、防城港市中免免税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和防城港市财政局局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巨额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2009年至2014年间,先后共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536万余元、美元3万元。其中,黄福明在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的情况下,多次收受防城港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赵某(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299万余元和美元3万元。2009年至2012年间,黄福明利用其担任防城港市财政局局长等职务的便利,在分配防城港市财政局投资的工程评审项目和拨付工程项目评审费时,为广西某造价咨询事务公司和广西某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提供便利和帮助,多次收受两家公司贿赂款160万元和77万元。

法庭将择日宣判。